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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泌乳素血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25

  高泌乳素血症是指非生理状态下多种病因所致的血清泌乳素(PRL)浓度超过正常高限(女性)〉25ng/mL,男性〉20ng/mL)而引起的一系列病理状态综合征。临床上可有溢乳症或溢乳--闭经综合征,也可无症状。多见于女性。经反复检查未发现任何病因者属“特发性高泌乳素血症”。

临床表现
  1.有病因存在:垂体微腺瘤、甲亢、甲状腺功能减退、多囊卵巢、肾上腺肿瘤、异位性催乳素分泌瘤(支气管肺癌、肾癌)、某些药物如利血平、氯丙嗪、奋乃静、甲氰咪胍、甲基多巴、氟呱啶醇、口服避孕药等。 2.多见于20-40岁的生育期妇女,症状为月经失调或闭经,溢乳,不育。 3.可出现多食、肥胖,生殖器萎缩,阴毛、腋毛稀少,性欲减退,男性表现为阳萎。但也可正常。

诊断依据
  1.各种不同病因的原发病症群。 2.多见于20-40岁的生育期女性,症状为月经失调或闭经,溢乳,生殖器萎缩,男性表现为阳萎,性欲减退。垂体瘤引起者可有肥胖、多毛、皮脂溢出、肢端肥大等。肿瘤增大后可伴有头痛。视力减退、视野缺损。 3.实验室检查 (1)血清泌乳素(PRL)升高,卵泡刺激素(FSH)、黄体生成激素(LH)、雌二醇(E2)均降低。 (2)PRL对促甲状腺激素释放激素(TRH)、灭吐灵、胰岛素、氯丙嗪等刺激均不能升高,亦不被左旋多巴所抑制。 (3)X线检查:蝶鞍相、CT及核磁共振检查,可观察蝶鞍的形态、大小和颅腔内的情况,部分患者无阳性发现,肿瘤大者可见蝶鞍扩大,骨质变薄或破坏等改变。

治疗原则
  1.祛除病因 2.手术治疗 3.放射治疗 4.药物治疗。

用药原则
  本病治疗应先祛除病因为主,如停用有关药物、原发性甲状腺激功能减退者予甲状腺素替代治疗;垂体瘤者行垂体瘤切除术,大腺瘤术后结合放疗可以预防肿瘤复发,若无明确病因则以药物治疗为主。

辅助检查
  先做检查框限“A”以确诊,再进一步做检查框限“B”、“C”以明确原发病因。

疗效评价
  好转:溢乳减少,月经来潮,血浆PRL水平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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