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结核可发生在任何年龄,男女均可发病,无季节性。此病主要由结核桿菌侵犯皮肤或其他脏器的结核病源所继发的皮肤损害,病程慢性,可迁延数年或数十年之久。解放前皮肤结核在我国比较常见,解放后各级人民政府对结核病防治工作极为重视,普遍建立了结核病防治机构,开展防痨普查、普治和卡介苗预防接种,加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目前本病在我国已属少见。
临床表现
1.皮损:狼疮结节、疣状增殖斑块、溃疡及瘢痕形成; 2.好发部位:面、臀部、颈、胸等部位; 3.一般无自觉症状。
诊断依据
1.皮肤损害:狼疮结节、疣状增殖斑块、溃疡及瘢痕形成; 2.皮损处分泌物涂片找到结核桿菌; 3.胸片可见肺及其他脏器结核感染; 4.组织病理见结核病变。
治疗原则
1.支援疗法; 2.抗结核药物治疗; 3.中医疗法; 4.外用药物疗法; 5.外科手术切除; 6.物理疗法。
用药原则
1.轻症病例可以异烟胼、链酶素治疗为主; 2.皮损广泛、反复发作病例以异烟胼+利福平或乙胺丁醇合用较为有效。
辅助检查
1.早期皮肤结核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 2.对慢性患者、临床疗效差者需瞭解有无肺、骨、脑、腹等部位结核时,检查专案可包括检查框限“A”、“B”或“C”。
疗效评价
1.治愈:症状体征消失,皮损全部消退; 2.好转:症状体征改善,皮损溃疡愈合; 3.未愈:症状体征未改善,皮损无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