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发性白内障是由于眼部的炎症或退行性病变,使晶状体发生营养或代谢障碍而变混浊。常见于色素膜炎、视网膜色素变性、视网膜脱离、晚期青光眼、眼内肿瘤、眼压过低等。
临床表现
1.有原发病的改变,多为单眼,也有双眼者; 2.由眼球后部疾病所致者,晶状体后极部囊膜与后囊膜与后囊下皮质出现颗粒状灰黄色混浊,并有较多空泡形成,可较长时间局限于轴心部,以后逐渐向晶状体核心部和周边部扩展,形成放射状菊花样混浊,继之向前皮质蔓延,逐渐使晶状体全混浊。以后水分吸收、囊膜变厚,晶状体皱缩,有钙化等改变; 3.由虹膜睫状体炎所致者,多由前皮质开始;由青光眼引起者,多由前皮质及核部开始,由高度近视所致者,多为核性白内障。
诊断依据
1.原发病的病史和临床表现; 2.视力下降; 3.晶状体后囊锅底状混浊,后囊下皮质菊花状混浊及较多的空泡变性,晶体全混浊; 4.超声波检查排除晶状体后组织异常。
治疗原则
1.治疗原发病; 2.光感定位准确,红绿色觉正常者,可考虑手术治疗,但必须在眼部炎症消退至少3个月以后,手术前后应继续控制原发病,术后局部与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剂量较一般白内障术后大而且时间较长。
用药原则
1.针对原发病用药; 2.辅以白内障的药物治疗。
辅助检查
1.非手术者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中的眼部检查为主; 2.需行手术者,检查专案可包括“A”、“B”。
疗效评价
视力增进程度,依发病原因及眼底损害情况而异 1.治愈:术中无或有少量玻璃体外溢,不影响视力矫正或矫正视力≥0.3;若术后发现伴有影响视力的眼底病,矫正视力<0.3亦包括在内。 2.好转:有手术并发症,视力部分恢复,矫正视力0.3以下。 3.未愈:有严重手术并发症,视力未恢复或失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