苯丙胺系非儿茶酚胺拟交感神经药物,兴奋肾上腺素能神经末梢和中枢神经系统,升高血压,收缩周围血管,兴奋心脏,松弛支气管和肠道平滑肌,散大瞳孔,收缩膀胱括约肌等作用。本品从肠道吸收迅速,1-2小时后可完全吸收,约30-40%在肝内经去氨基作用而破坏,其余以原形从肾排出。本品中毒剂量为1次15-20mg。对本品敏感者仅用2mg即发生中毒症状。最小致死量约为250mg。
临床表现
1.临床主要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兴奋,病人情绪不稳 、激动不安、幻想、焦虑和谵妄、血压升高、心动过速,后期可发生昏迷、呼吸回流衰竭。 2.长期滥用本品可导致苯丙胺性精神病,表现为精神激动、幻听、幻视和类偏狂忘想等,停药可恢复,但也有转为慢性者。
诊断依据
1.有服用过量苯丙胺药物史。 2.尿液进行毒物分析示毒物存在。 3.急性中毒表现为中枢神经系统兴奋;长期滥用可导致苯丙胺性精神病表现。
治疗原则
1.促进毒物排泄; 2.对抗本品的中枢神经系统兴奋作用; 3.防治呼吸心跳停止; 4.对症支持治疗。
用药原则
1.促进毒物排泄,可口服或鼻饲氯化铵,或静滴维生素C。 2.对抗本品的中枢神经系统兴奋作用,可用氟哌啶醇等。 3.必要时血液透析疗法。
辅助检查
1.对急性中毒患者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 2.长期应用者检查专案可包括检查框限“A”或“C”。
疗效评价
1.治愈:症状体征消失,无并发症; 2.好转:症状体征消失,有并发症; 3.未愈:症状体征无改善,呼吸回流衰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