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农药多属有机磷酸脂类化合物,可经皮肤、呼吸道及消化道侵入人体,能与体内胆碱酯梅结合形成较为稳定的磷化胆碱酶使其失去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引起乙酰胆碱在体内大量蓄积,导致神经功能过度兴奋,继而转入抑制,出现一系列毒蕈堿样、烟碱样及中枢神经系统中毒等症状和体征。有毒物接触史、典型临床表现及全血胆碱酯酶活性下降是诊断的主要依据。治疗包括彻底清除毒物;早期、足量、反复给予阿托品和胆碱酯酶复能剂;防治并发症等。
临床表现
1.轻度中毒者有恶心、呕吐、头晕、流涎、多汗、瞳孔缩小,心率减慢; 2.中度中毒者并有肌束颤动、呼吸困难; 3.重度中毒者并有嗜睡、昏迷、抽搐、双肺大量湿罗音及哮鸣音、脑水肿、呼吸衰竭。
诊断依据
1.有机磷农药接触或口服史; 2.有中毒的症状及体征; 3.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下降; 4.血、胃内容物和大便中检出有机磷。
治疗原则
1.彻底清除毒物(洗胃、导泻、利尿和皮肤清洗); 2.早期、足量、反复给予阿托品和胆碱酯酶复能剂; 3.防治继发感染; 4.防治“反跳”和“中间综合征”; 5.对症、支持治疗。
用药原则
1.根据中毒程度选择阿托品、解磷定的剂量,间隔时间及疗程。 2.重度中毒者必要时输血及血液透析。
辅助检查
1.对于轻、中度中毒病人,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 2.对于重度中毒昏迷患者,按常规治疗效果欠佳者检查专案可包括检查框限“A”、“B”或“C”。
疗效评价
1.治愈:症状和体征消失。 2.好转:症状和体征改善。 3.未愈:症状和体征未改善或病情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