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和其化合物对人体各组织均有毒性,中毒途经可由呼吸道吸入其蒸气或粉尘,然后呼吸道中吞噬细胞将其迅速带至血液;或经消化道吸收,进入血循环而发生中毒。中毒者一般有铅及铅化物接触史。口服2-3克可致中毒,50克可致死。临床铅中毒很少见。
临床表现
1.腹痛、腹泻、呕吐、大便呈黑色; 2.头痛、头晕、失眠、甚至烦躁、昏迷; 3.心悸、面色苍白、贫血; 4.血管痉挛,肝肾损害;
诊断依据
1.有铅及其化合物接触史; 2.有典型的临床症状和体征; 3.尿中或血中铅浓度明显升高;
治疗原则
1.彻底清除毒物(洗胃、导泻有皮肤清洗); 2.使用特殊解毒剂; 3.对症处理;
用药原则
1.轻症以用药框限中的“A”及“B”治疗。 2.重症按用药框限“A”、“B”、“C”综合治疗。 3.必要时可应用排铅类药物。
辅助检查
1.轻症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 2.重度中毒检查专案可选择“A”、“B”及“C”。
疗效评价
1.治愈:症状和体征消失。 2.好转:症状和体征改善。 3.未愈:症状和体征无改善或病情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