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以精神活动与环境的不协调为主要特征的常见精神病。病因尚未明确,目前认为与遗传因素、精神因素、社会环境因素和躯体因素有关。患病率是精神病中最高的一种,1982年全国调查为4.75%,好发于青壮年(20~30岁发病者占半数),女性略高于男性,城市略高于农村。本病的症状极期复杂多样,最具特征的是“精神分裂”——精神活动脱离现实环境,思维、情感、意志活动之间互不协调。表现为:①思维联想散漫、分裂,缺乏连贯性、逻辑性和现实性。病人的言语文字支离破碎,中心思想无法捉摸,有时杜撰新词或以动作来表示旁人无法理解的意义。②情感反应迟钝、淡漠,甚至对那些使常人产生莫大悲哀和亢奋的事件也无动于衰。有时病人会出现情感倒错,流着泪唱欢快的歌,笑着倾诉自己的不幸。③意志活动被动、退缩,对生活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病人行为消极、懒散,可长年累月不洗澡、不梳妆,或终日卧床、呆坐。有的病人其姿势任人摆布,出现蜡样屈曲。病人还可出现幻觉(幻视、幻听)、妄想,人格解体(精神活动或躯体某部不属于自己)和睡空气枕头(病人卧床后,头与枕头之间保持一定距离)等表现。一般无意识及智能障碍,但通常对疾病缺乏自知力。精神分裂症是破坏性最大的精神病,中国精神病院的住院病人一半以上是该病患者。自50年代酚噻嗪类抗精神病药物(氯丙嗪等)问世以来,此病预后已大为改善。目前治疗主查用药物控制症状。对患者要热情关心,了解其内心活动,对其生活应多照顾;要防止病人发生自杀或伤人等意处行为。此外,应开展遗传咨询,对病人实行节制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