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呼吸窘迫综合征(简称ARDS)是急性呼吸衰竭的一种类型,以急性呼吸窘迫和低氧血症为主要表现,血气检查PaO2〈8.0KPa,常在严重创伤、大手术或危重内、外科疾病后发生。
临床表现
1.有严重的创伤、大手术、感染、体克等病史。 2.呼吸困难进行性加重,一般呼吸频率〉35次/分,紫绀明显,一般吸氧难以纠正,肺部早期常无体征,随着病情的发展可出现不同的临床表现,临床上分为三度。
诊断依据
1.在休克、创伤、烧伤、严重感染、中毒等过程中出现非原发病引起的进行性呼吸困难和用一般吸氧方法难以纠正的低氧血症,呼吸频率〉35次/分,早期肺部无异常体征,后期可有肺实变体征或水泡音等。 2.胸部X线表现:早期可无异常或有纹理增多,边缘模糊。病情进展后出现斑片状阴影,逐渐扩展形成大片实变。 3.血气分析: 吸空气时PaO2〈8.0KPa(60mmHg); 吸纯氧15分钟后,PaO2〈46.6KPa(350mmHg); PaCO2〈4.66KPa(35mmHg),后期PaCO2可高于正常; 分流率(Qs/Qt)〉10%。 4.肺泡气-动脉血氧分压差(P(A-a)O2)显著增大。 5.必要时用漂浮导管测定肺楔压(PCWP)以鉴别因左心衰所致的肺水肿,ARDS时PCWP不超过正常范围(0.67-1.3kPa,即5~10mmHg)。 具备以上1、2、3或1、3两项者即可作出临床诊断。本标准仅适用于在海拔不高地区居住的病人。
治疗原则
1.纠正缺氧:吸入50%以上浓度的氧,使PaO2维持在8kPa上。 2.防止肺泡萎陷:机械通气,予呼气末正压呼吸(PEEP)或持续正压呼吸(cPAP)。 3.改善肺微循环,如肾上腺皮质激素的应用。 4.消除肺水肿:限制入水量,酌情使用利尿剂。 5.积极治疗原发病。
用药原则
1.积极治疗原发病(抗感染、抗休克等)。 2.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以早期、大量、短程为原则。 3.在本病早期,血清蛋白浓度无明显减少时,补液应以晶体为主。 4.有低蛋白血症时,可补充白蛋白和血浆。 5.创伤、出血过多、必须输血。 6.注意纠正酸碱失衡、电解质紊乱。
辅助检查
1.在原发病检查的基础上,要做血气监测,以t解病情的发展及指导治疗; 2.需与急性肺水肿鉴别时,可行右心导管检查。
疗效评价
1.治愈:呼吸困难消失,X线检查肺部阴影消散,血气恢复正常。 2.好转:呼吸困难减轻,X线检查肺部病变好转,血气改善。 3.未愈:呼吸困难无减轻或加重,X线及血气无好转或加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