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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死宫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26

  妊娠20周后,胎儿在宫腔内死亡,称为胎死宫内。引起胎死宫内的常见原因有脐带病变、胎儿畸形、母体病变导致胎盘功能不全供氧不足,使胎儿缺氧死亡。如死胎滞留过久,可引起母体凝血功能障碍,分娩时发生不易控制的产后出血,对产妇危害极大,故及时诊断处理是非常必要的。

临床表现
  1.胎动停止,胎心消失,子宫不继续增大; 2.子宫底及腹围缩小,乳房胀感消失、缩小; 3.胎死时间长者;可有全身疲乏,食欲不振,腹部下坠,产后大出血或致DIC。

诊断依据
  1.胎动停止,胎心消失,子宫大小与相应妊娠月份不符; 2.超声检查示无胎心、胎动,颅骨重叠; 3.X线检查:胎儿脊柱成角弯曲; 4.羊水甲胎蛋白显著增高; 5.尿雌三醇含量〈3mg/24小时。

治疗原则
  1.确诊后引产; 2.根据不同病例选择引产方法;(详见中、晚期引产); 3.凝血功能障碍者;可用肝素或纤维蛋白原治疗; 4.临产时备新鲜血; 5.抗生素治疗; 6.对症支援治疗。

用药原则
  1.胎死宫内以利凡诺经腹羊膜腔内注射引产为主; 2.近足月妊娠死胎者,可单独使用催产素引产; 3.催产素静滴引产前可口服乙烯雌酚,以提高子宫肌肉对催产素敏感性。

辅助检查
  1.胎死宫内确诊者检查专案以检查框限“A”为主; 2.疑胎儿畸形致死胎者检查专案可包括检查框限“A”、“B”、“C”。

疗效评价
  1.治愈:死胎排出,产妇无并发症,无感染。 2.未愈:死胎未排出,出现并发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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