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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热惊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26

  高热惊厥是指小儿在呼吸道感染或其他感染性疾病早期,体温升高>=39℃时发生的惊厥,并排除颅内感染及其它导致惊厥的器质性或代谢性疾病。主要表现为突然发生的全身或局部肌群的强直性或阵挛性抽搐,双眼球凝视、斜视、发直或上翻,伴意识丧失。 高热惊厥分为单纯性高热惊厥和复杂性高热惊厥两种。各年龄期(除新生儿期)小儿均可发生,以6个月至4岁多见,单纯性高热惊厥预后良好,复杂性高热惊厥预后则较差。

临床表现
  1.发病年龄多为6个月至4岁,亦可〈6个月或〉4岁。 2.发热初期(24小时内,个别〈48小时),体温升至>=39℃时,突然发生的惊厥。 3.惊厥为全身性对称或部分性不对称发作,双眼球凝视、斜视、发直或上翻,伴意识丧失。 4.惊厥持续约数10秒钟至数分钟,个别呈惊厥持续状态(惊厥发作〉30分钟)。 5.惊厥过后意识恢复快,无中枢神经系统异常。 6.脑电图多于惊厥后2周恢复正常。 7.可有遗传因素。

诊断依据
  1.发病年龄多为6个月至4岁,亦可〈6个月或〉4岁。 2.惊厥发生于上呼吸道感染或其他感染性疾病早期,体温升高至>=39℃时。 3.惊厥持续约10秒钟至数分钟,极少超过10分钟,多发作1次。 4.惊厥为全身性对称发作(幼婴儿可不对称),发作时意识丧失,过后意识恢复快,无中枢神经系统异常。 5.脑电图于惊厥2周后恢复正常。 6.预后良好。 7.既往有高热惊厥史,如条件不完全符合前述6条依据,而又能排除引起惊厥的其他疾病,可诊断为复杂性高热惊厥。

治疗原则
  1.控制惊厥。 2.降温。 3.病因治疗。 4.预防惊厥复发。

用药原则
  1.首选安定静注,控制惊厥后用苯巴比妥钠或其他药物以巩固和维持疗效。安定有抑制呼吸、心跳及降低血压的副作用,故应准备心肺复苏措施。 2.异戊巴比妥钠或硫喷妥钠在以上止惊药物无效才时使用,硫喷妥钠可引起喉痉挛,使用时勿搬动头部以防喉痉挛的发生,一旦发生喉痉挛应即将头后仰,托起下颌,防舌根后坠,并肌注阿托品解痉。 3.惊厥呈持续状态而出现颅内高压时,应采用20%甘露醇、速尿等降颅压措施。 4.高热者多行物理降温或/及药物降温。 5.对不同病因的惊厥给予相应的病因治疗。

辅助检查
  1.单纯性高热惊厥检查“A”。 2.复杂性高热惊厥检查“A、B”或“C”的一项或多项。

疗效评价
  1.治愈:惊厥停止,体温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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