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以来,卫生部对保健食品进行了大量市场管理工作,几经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均有批准的标志和文号,其特征是:
一、 必须具备食品的基本特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卫生要求。
二、 必须具有特定的保健功能,这种功能必须是明确的,具体的,有针对性的,经科学验证是肯定的。
三、 是针对特定人群设计的,食用范围不同于一般食品,如延缓衰老的保健食品,适宜用于中老年人。
四、 是以调节机体功能为主要目的,而不是以治疗疾病为目的。
五、 其形式可能是传统的食品,如饮料,也可能是片剂,胶囊等。
目前卫生部批准的保健食品有两大类,一类是营养补充剂,使用时可根据个人的问题和需要,缺什么补什么,不要认为凡是保健食品就可以吃,就有好处,过量补充某些营养素可以打破其在人体内的代谢平衡,对身体产生不利影响。有的营养物质在体内积累甚至可以引起中毒。另一类保健食品是用中药或食品加入中药制成的。这要看其有无保健功能,必须是经过科学试验,证明其确实对人体有某种保健功能,并经卫生部批准的产品,消费者要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用,不要盲目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