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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鉴别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是否合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4-09
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是获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疗机构经批准配制的自用处方制剂。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包装上应标有批准文号及生产单位等。医疗机构配制的制剂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者变相销售,不得发布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广告。

未经批准的医院制剂,主要出现在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医院、门诊部、诊所及一些所谓的“专科门诊”内,这些制剂包装盒、标签上无批准文号或伪造批准文号。对这些违法行为,请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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