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话说“糖精”。
2000年初,美国华尔街日报一位记者打来电话,询问有关我国南方甘蔗遭受霜冻灾害的情况,当谈到糖精对食糖消费的影响时,对方表示从未听说过“糖精”这个词,并询问“糖精是不是从糖中提炼出来的‘精华’”;可见了解糖精的人并不多。
糖精的化学名称为邻苯甲酰磺酰亚胺,市场上销售的糖精是易溶性的邻苯甲酰磺酰亚胺的钠盐,简称糖精钠。糖精钠的甜度约为蔗糖的450~500倍,故其十万分之一的水溶液即有甜味感,当浓度高了以后反而会出现苦味。
糖精钠是有机化学合成产品,是在味觉上能引起人们甜的感觉的化学合成添加剂而不是食品,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相反、当食用较多糖精钠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据国外资料记载,在1997年加拿大的一项多代大鼠喂养实验,发现摄入大量的糖精钠可以导致雄性大鼠膀胱癌。因此,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法律规定,在食品中使用糖精时,必须要在标签上注明“使用本产品可能对健康有害;本产品含有可以导致实验动物癌症的糖精”的警示。
由于食用糖精钠对人体健康有害无益,所以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都严格控制糖精在食品中的使用量,一般为不超过消费食糖总量的5%(按甜度计)。
制造糖精的原料主要有甲苯、氯磺酸、邻甲苯胺等,均为石油化工产品,甲苯易挥发,易燃、易爆,大量吸入人体后会引起急性中毒,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氯磺酸极易吸水分解产生氯化氢气体,对人体有害,并易爆炸;糖精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中间体,对人体健康也有危害,如果治理不好,管理不严,糖精生产会严重污染周围环境,危害工人和周围居民的健康。
从一些中小型糖精厂私自流入市场的糖精钠,还因工艺粗泛、工序不全,产品质量检验控制不严等原因,所售出的糖精钠中常含有重金属、氨化合物,砷等杂质,它们在人体中长期存留、积累,将不同程度地影响人体的健康。
一些企业为了追逐利润,在饮料和加工食品中超限量、超范围使用糖精钠,以糖精假冒蔗糖,在食品和饮料标签上不注明含有糖精及其含量,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吃了大量糖精,还误以为是吃了蔗糖,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以糖精假冒食糖的情况在我国广大的中小城镇和农村市场尤为严重。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廉价小食品和饮品,很容易吸引学龄前儿童和中小学生购买,长期食用会引起儿童、青少年营养不良,产生厌食行为,干扰儿童、青少年从正常膳食中摄取营养,对儿童、青少年身体的成长发育产生严重负面影响。
二、所谓“蛋白糖”。
一个时期以来,一些经销商和生产企业,为迎合消费者追求营养的心理,把含有某种氨基酸成份的化学合成甜味剂叫“蛋白糖”;更有的人把以糖精为主要成份的复配化学合成甜味剂也命名为“某氏蛋白糖”,使一些不明真像的消费者上当受骗。
要讲明白“蛋白糖”还得从蛋白质说起。
蛋白质是生命的物质基础,是一切生命活动的载体;人体的各种细胞、组织皆由细胞构成,而蛋白质则是细胞的主要成份。
蛋白质是结构复杂的高分子化合物,它的基本单位是氨基酸,共有20种,其中有些可以在人体内合成,有些可由其他物质转变而来,有些则不能在人体内合成、或合成速度不能满足人体生理需要,而必须从食物中获得,称为“必须氨基酸”,包括:异亮氨酸、亮氨酸、赖氨酸、蛋氨酸、苯丙氨酸、苏氨酸、色氨酸和缬氨酸、组氨酸。
不论必须或非必须氨基酸都是合成人体蛋白质的必需物质,他们在合成人体蛋白质时,有一定的比例关系;人体从食物中摄取的蛋白质,经消化吸收后,其各种氨基酸含量组成愈接近组成人体蛋白质的需要比例,利用率就愈高;反之,当某种氨基酸不足时就要影响所有氨基酸的利用率(类似化学平衡反应);但当某一氨基酸过剩时,机体就要把它转化为能量释放或转化成脂肪储藏起来,转化过程要增加肾脏负担,对健康不利;这是为什么强调要平衡膳食的道理。
平衡膳食有两条原则:
一是,食物品种要多样化,要荤素塔配,米、面、豆、畜、禽、鱼、蛋、奶互相搭配吃。
二是,不偏食、贪食、厌食,各种营养必须同时到位,这样才能发挥氨基酸的互补作用。
由此得出的看法是:
1、氨基酸并不等于蛋白质;“蛋白糖”名称失实。
2、把某种氨基酸当饮料喝,如饮用过量,对健康有害无益。
3、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与蛋白质更是风、马、牛毫不相关。
4、讲求营养的关键是“平衡膳食”,不贪食、厌食、偏食;营养过剩与不足均属营养不良;靠吃补品加强营养和靠节食减肥均非上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