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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米粉的选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06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网站
核心提示:婴幼儿米粉是母乳或婴儿配方食品不能满足婴儿营养需要时,为婴幼儿生产的断奶期辅助食品;或者为补充婴幼儿在断奶期某些营养素不足而生产的断奶期补充食品。它是以大米为主要原料,加入白砂糖、微量元素和维生素等经加工制成的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或者是以大米为主

婴幼儿米粉是母乳或婴儿配方食品不能满足婴儿营养需要时,为婴幼儿生产的断奶期辅助食品;或者为补充婴幼儿在断奶期某些营养素不足而生产的断奶期补充食品。它是以大米为主要原料,加入白砂糖、微量元素和维生素等经加工制成的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或者是以大米为主要原料,以白砂糖、蔬菜、水果、蛋类、肉类等选择性配料,加入钙、磷、铁等矿物质及维生素等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供断奶期婴幼儿食用的补充食品。该类产品的特点是强化了人体生长发育所必需的维生素和微量元素。其主要加工工艺为泡米、打浆、配料、均质、干燥、粉碎、包装;另有挤压喷爆、粉碎、混合、包装的干法生产工艺。

婴幼儿的生长期是人类一生中非常特殊的时期。在此期间,婴幼儿的生长发育需要大量的营养物质,是一般食品所不能提供的,因此,需要某些营养物质齐全,含量又充足的食品供之食用,如在婴幼儿生长期食用普通食品,将导致婴幼儿身体的营养不良,生长缓慢、智力发育不全、身体素质较差,严重的甚至可导致婴幼儿死亡。

婴幼儿配方米粉产品的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0767-1997    《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GB 10769-1997   《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GB 10770-1997《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其中GB 10767-1997《婴幼儿配方粉及婴幼儿补充谷粉通用技术条件》是一个通用标准,也就是说对该类产品的一个最低的要求。该标准中规定了各种营养物质含量蛋白质5%;碳水化合物60%,其中蔗糖20%;维生素A1000—3900IU/100g;维生素D200—600IU/100g;维生素B1、B2分别200ug/100g;烟酸3000ug/100g;钙300mg/100g;磷225mg/100g;铁6mg/100g;锌2.5mg/100g。GB 10769-1997《婴幼儿断奶期辅助食品》和GB 10770-1997《婴幼儿断奶期补充食品》中规定的指标要更多,技术要求也更严。经备案的有效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应低于GB 10767-1997的规定。

消费者在选购和食用此类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看包装上的标签标识是否齐全。按国家标准规定,在外包装上必须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执行标准、商标、净含量、配料表、营养成分表及食用方法等项目,若缺少上述任何一项都不能购买;

二、营养成分表中标明的营养成分是否齐全,含量是否合理。营养成分表中一般要标明热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基本营养成分,维生素类如维生素A、维生素D、部分B族维生素,微量元素如钙、铁、锌、磷,或者还要标明添加的其他营养物质。

三、要细看产品包装说明,如婴儿米粉应有“婴儿最理想的食品是母乳,在母乳不足或无母乳时可食用本产品;6个月以上婴儿食用本产品时,应配合添加辅助食品”。如断奶期配方米粉,还应注明“断奶期配方食品”或“断奶期补充食品”。

四、选择规模较大、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较好的知名企业的产品。由于规模较大的生产企业技术力量雄厚,产品配方设计较为科学、合理,对原材料的质量控制较严,生产设备先进,企业管理水平较高,产品质量也有所保证。

五、要看产品的色泽和气味。质量好的米粉应是大米的白色,均匀一致。有米粉的香味,无其它气味,如香精味等。

六、要看产品的组织形态和冲调性。应为粉状或片状,干燥松散,均匀无结块。以适量的温开水或煮熟,经充分搅拌呈润滑的糊状。

七、要分清即食类产品和非即食类产品。即食类产品用适量的温开水冲调即可食用;非即食类产品,米粉的和色泽和气味要根据自身的条件和需要,选择合适的产品要煮熟后方可食用。

八、实用婴幼儿米粉时,应注意辅以婴幼儿可食用的细微的食品,如蛋黄、肉松或肉沫、鱼肉松等营养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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