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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合同的内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13
核心提示: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经过协商一致而明确记载于合同条款中的权利、义务的总和。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这是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没有标的或标的不明的合同既无法履行,也不能成立。 (3)数量:主要指标的数
    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经过协商一致而明确记载于合同条款中的权利、义务的总和。合同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这是合同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没有标的或标的不明的合同既无法履行,也不能成立。
    (3)数量:主要指标的数量。
    (4)质量要求: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标的质量及要达到的标准。
    (5)价金:是指取得标的一方向给付标的一方所应支付的代价(如:价款、费用、酬金、租金等)。
    (6)履行期限:是指合同的履行期限和合同的有效期限。
    (7)履行的地点和方式,主要包括:
    ①交货方式:是指双方约定的交接标和形式(是送货还是自提等);
    ②运输形式:是指双方的约定的用何种运输工具,采取何种方式运输(空运、铁路、公路……);
    ③交货地点:是指双方约定的交接标的具体地点(尽量写详细)。
    (8)违约责任:是指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违约方应承担的具体责任。
    (9)解决争议的方法:指所签订合同后发生纠纷,自行协商不成时,在合同中约定的解决纠纷的形式(是到仲裁机构仲裁,还是去法院诉讼),选择其一写于合同条款中。
    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除按法律规定应写明以上条款外,应尽量使用规范的语言,条款尽量详细,如还应写明:产品的规格,型号、包装要求、定金、保证金的给付方式,担保的形式等等。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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