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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14
核心提示:(1)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
    (1)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2)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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