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服务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专题 » 广告法知识 » 正文

对与烟草制品商标相同的其他产品、服务的广告应查验哪些证明文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11
核心提示:答:1、由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该企业生产或者经营该商品、服务的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许可证); 2、该商品或者服务在我国取得的商标注册证; 3、该企业在我国境内实际从事该商品、服务的一产经营活动的证明; 4、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答:1、由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该企业生产或者经营该商品、服务的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许可证);

2、该商品或者服务在我国取得的商标注册证;

3、该企业在我国境内实际从事该商品、服务的一产经营活动的证明;

4、广告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证明文件。

 

 
[ 网刊订阅 ]  [ 食品专题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专题
点击排行
 
 
Processed in 4.279 second(s), 887 queries, Memory 2.8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