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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报关指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20
核心提示:1.接单 接单:货物到港后,货物交接所依据合同、发票、 运(提)单,填制《进口货物清单》。 2.申报 申报:交接所报关员持填制好的《货物清单》及合同、发票、运(提)单向审单关员申报,关员审核无误,编号、签字,并在中方车辆《海关签证簿》上批注。 3.验查 查验

  1.接单

  接单:货物到港后,货物交接所依据合同、发票、 运(提)单,填制《进口货物清单》。

  2.申报

  申报:交接所报关员持填制好的《货物清单》及合同、发票、运(提)单向审单关员申报,关员审核无误,编号、签字,并在中方车辆《海关签证簿》上批注。

  3.验查

  查验:交接所报关员将已审核的《货物清单》中方车辆《签证簿》交查验关员,经查验单货相符,货物放行出卡口。

  4.计量

  计量:交接所报关员将《货物清单》交计量处检斤,关员登记,并在清单上加盖检斤章,车辆回皮时,关员审核是否加盖仓库印章并批注《签证簿。

  5.入库

  入库:货物计量后由交接所人员押运至海关指定仓库。

  6.接单

  接单:货物交接所收取《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清单》及有关单证并在《出口货物清单》左上角加盖印章、录入微机。

  7.申报

  申报:交接所报关员持《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货物清单》向审单关员申报,关员审核无误,编号、签字,并在中方车辆《签证簿》上批注。

  8.查验

  查验:查验关员凭《出口货物清单》、中方车辆《签证簿》(俄方车辆凭《进口货物清单》第三联)查验货物。

  9.放行

  放行:经查验单货相符,货物进入卡口,结关放行。

  10.稽查

  稽 查:报关企业注册(略)

  11.预录入

  预录入:打印报关单、合同、运单、发票、载货清单、应证商品所需的各种单证、进口征免税证明。

  12.统计

  统计:重点审核海关统计所需的各项统计指标:进出口商品的品种(即商品分类)、数(重)量、价格、国别(地区)、经营单位、境内目的(货源)地、贸易方式、运输方式、关别等。

  13.审单

  审单:重点审核报关单所附各种单证(合同、运单、载货清单、发票及依据应证条件所要求的各种单证)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14.审价

  审价:重点审核进出口商品的价格,审定出口商品的价格,确定进口商品的完税价格。

  15.征税

  征税:重点审核进出口货物的征免税性质和所适用的税率,出具税(费)缴款书,核销已入库的缴款书,出具联系单。

  16.放行

  放行:进口凭完税的缴款书和联系单,开具放行单;出口凭已审核的报关单办结放行手续,并加盖放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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