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与代码
一般贸易是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本监管方式代码为“0110”,简称:一般贸易。
二、适用范围
(一)本监管方式包括:
1.以正常交易方式成交的进出口货物;
2.来料养殖、来料种植进出口货物;
3.个体工商业者委托进口的小型生产工具;
4.旅游旅馆、酒店进口营业用的食品和餐佐料等;
5.外商投资企业进口供加工内销产品的料件;
6.贷款援助的进出口货物(包括我方利用贷款款项自行采购进口的物资);
7.外商投资企业用国产原材料加工产品出口或经批准自行收购国内产品出口的货物;
8.国内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购进供出租用的货物;
9.经营保税仓库业务的企业购进供自用的货物;
10.经营免税品和免税外汇商品的企业购进自用的手推车、货架等货物;
11.外籍船舶、飞机在我国境内添加的国产燃料;
12.对台间接贸易进出口货物。
(二)本监管方式不包括:
1.进出口货样广告品,监管方式代码为“3010”(货样广告品A)、“3039”(货样广告品B);
2.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经批准临时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代码为“9739”;
3.进料加工贸易中,对方有价或免费提供的机器设备(0420);
4.运回国内对外承包工程期间在国外获取的机器、设备,监管方式代码为“3410”;
5.境外劳务合作项目,对方以实物产品抵偿我劳务人员工资所进口的货物(如钢材、木材、化肥、海产品等),监管方式代码为“3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