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服务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专题 » 报关与国际货运专题 » 正文

过境货物的包含范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21
核心提示:具有全程提运单,需换装境内运输工具的中转转关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指运地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后,由境内承运人和运输工具代理人批量办理货物转关手续。 运输工具代理人应向进境地海关提供: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 2、《进口货物中

  1、与我国签有过境货物协定国家的过境货物,或属于同我国签有铁路联运协定国家收、发货的过境货物,按有关协定准予过境;

  2、对与同我国未签有上述协定国家的过境货物,应当经国家经贸、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并向入境地海关备案后准予过境。

 
[ 网刊订阅 ]  [ 食品专题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食品专题
点击排行
 
 
Processed in 2.554 second(s), 759 queries, Memory 2.6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