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运输货物在进境地及指运地分别为载运进口货物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和货物运抵指运地有关单位签收之日起14日内,应向海关申报。如在进境地产生滞报由进境地海关征收滞报金,如在指运地产生滞报则由指运地海关征收滞报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