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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保税仓库货物的报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7-08-25
核心提示:1.保税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海关入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加盖保税仓库货物印章并注明此货系存入某保税仓库,向海关申报。 经海关查验放行后,一份由海关留存,两份随货带交保税仓库。保税仓库经理人应于货物入仓库后即在上述报关单上签

  1.保税货物在保税仓库所在地海关入境时,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当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一式三份,加盖“保税仓库货物”印章并注明此货系存入某保税仓库,向海关申报。

  经海关查验放行后,一份由海关留存,两份随货带交保税仓库。保税仓库经理人应于货物入仓库后即在上述报关单上签收,一份留存,一份交回海关存查。
  2.货主在保税仓库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口岸进口货物,应按海关对转关运输货物的规定办理转关运输手续,转关运输应持有“海关转关运输货物准单”,货物运抵后再按上述办法办理入库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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