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办理登机手续时,有工作人员提示您在行李牌上签字,您会怎么做?
7月18日从贵阳飞回北京的航班落地后,旅客张先生来到行李提取大厅并提取了一个纸箱子,浓浓的酒味促使张先生迅速打开从传送带上取下的行李,看到了最不愿意看到的情形,纸箱子内装着的一瓶贵州茅台酒已经破碎,流淌的酒将箱子内的物品浸染。一气之下旅客来到了行李查询柜台,质问工作人员行李为什么成这个样子?旅客对航空运输的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自认为行李应该从提取大厅内的“大件”行李处传出。由此,张先生觉得承运人是由于违反了“规定”而导致行李破损,要求承运人给予赔偿。
行李查询人员仔细查看了旅客出示的乘机证明和行李牌,发现始发站办理行李手续时,工作人员已经在旅客行李牌上的“易碎物品和包装不符合要求”栏内勾画,旅客在行李牌上签下了自己名字。一切情况显示这个破损行李的责任,应由旅客承担。可是旅客讲当时在办理行李手续时,虽然确实已经签过字,但是根本不知道签字的意义,又因为急着登机,所以也没有问,拿起行李牌和登机牌直奔登机口。
按照规定,旅客的托运行李只有在超出规定的尺寸,不能通过正常的传送口传出时,搬运工才会将行李拉到大件出口处传送,张先生的纸箱子尺寸完全在规定的范围内,所以不存在承运人违规传送的问题。
事实上,办理登机手续的工作人员让旅客签在行李牌上的字,对放置了易碎物品的行李运输有着特别的意义。易碎物品之所以不能放入托运行李中运输,主要是考虑到托运行李在承运人收运和装卸飞机过程中,以及飞机起飞降落时,随时有可能发生破碎,会给行李内装的其他物品造成损失,甚至污染其他旅客的行李,据此,所有承运人都规定了不能在行李内放置易碎物品。
旅客的签字意味着什么呢?首先对于装有易碎物品的运输,承运人在机票上或购买机票时,已向购票的旅客明示了易碎物品不能放在行李内作为托运行李运输。其次,如果旅客将这类物品放入托运行李内运输,发生了运输事故,承运人是不承担责任的。旅客在行李牌上的签字,说明对上述约定的认可,对于一个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而言,这样的签字具有一定法律意义。
因为这种提示旅客免除承运人责任的条款在免责行李牌上还有行李超大、延误交运等多项内容。据此,我们提醒广大旅客,在购买机票或办理乘机和托运行李手续,有工作人员提请您签字时,请您详细了解签字的意义,并且务必慎重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