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29日,杭州萧山国际机场安检人员在一名乘坐6758航班前往深圳的旅客行李中查获三把手枪,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29日19时20分左右,行检科一队操机员在X光机图像中发现21号通道的托运行李中有三块类似枪型的长形厚金属物品,立即示意开箱员开箱,开箱员接到开箱指令把该行李旅客叫到指定位置,开箱后发现是三支仿制式自制手枪,开箱员马上控制住旅客,堵好通道口并立即通知值班队长,防止旅客逃跑。在再次询问检查该旅客的同时,开箱员假装以为这是三支仅仅是“玩具枪”,麻痹该名旅客并不动声色的将该旅客押送到机场派出所。经初步审查,该旅客系山东青岛人,叫戴长志,30岁,随身携带三张身份证件,其中一张为造假的香港身份证,一张假的往来港澳通行证,一本假的因私普通护照和一本假驾驶证,证件上使用的也皆为假名,自称是在香港和深圳间做走私车生意的,经公安初审很可能其所指的“走私车生意”实为盗窃车辆。随身所带的枪是在深圳购买的,公安执勤人员将该旅客拘留,并移交此案至机场刑侦队作进一步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