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负责对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资料的受理和形式审查,对申请注册的保健食品试验和样品试制现场进行核查,组织对样品进行检验。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国产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表》,并将申报资料和样品报送样品试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因此,国产保健食品向样品报送样品试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例如:北京的申请人委托河北的一家企业进行样品试制,试制车间在河北省,申报资料和样品应向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