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眼是名贵的中药材,古今以其滋补气血,益心补脾的功效而一直被人们作为滋补良药。
然而,龙眼对孕妇,特别是对早孕妇女来说,却是一种“禁果”。龙眼虽然能滋补气血,益心脾,但它性温、味甘,能助火化燥,凡具有阴虚内热,湿阻中满、痰火体质的人不宜服用。对孕妇来讲,中医将其主要生理变化概括为:“阳常有余、阴虚不足”。因为妇女受孕后,阴血聚而以养胎,故大多导致阴血偏虚,阴虚常常滋生内热,孕妇往往出现大便燥结、口苦口干、心悸燥热、舌质偏红等胎热之证。故医家通常有“胎前宜凉”的主张,常用一些清凉、滋润的药品。中医认为,龙眼性温、味甘,甘温极易助火,动胎动血,孕妇吃后不仅增添胎热,而且易导致气机失调,引起胃气上逆、呕吐,日久则伤阴,出现热象,引起腹痛、“见红”等先兆流产症状,甚至引起流产或早产。
日常生活中滥吃龙眼引起流产的例子并不少见,因此,对孕妇来说龙眼应禁用。像人参、鹿茸、鹿角胶、核桃仁等性热的药物,孕妇也应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