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1994年我国政府提出了防震减灾十年计划。实现这一目标后,不仅能比较有效地抗御6级左右地震,而且也能大大减轻7级左右地震造成的损失。
中国政府防震减灾十年目标
在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争取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我国大中城市和人口稠密、经济发达地区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能力的标准:
防震减灾工作系统、指挥系统健全高效,震前能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震后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社会公众具有一定的防震减灾意识,地震发生时,能有效地开展自救与互救,人心稳定,秩序井然;
地震预测预报系统健全、先进,具备一定短临预报能力,严密监视、跟踪震情动态,震后及时提供准确的地震三要素(震级、地点、时间)和趋势意见,为政府快速反应提供依据;
城乡建筑基本上做到不倒不修(局部待改造的老旧房屋除外),生命线工程系统基本完好或可迅速修复,能保证生活、生产及救灾需要;
震区基本上不出现大量直接的人员伤亡,次生灾害能得到有效遏制,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都在震害预测的范围之内。
综合防御工作的四个环节
地震的发生难以避免,但做好地震预报、预防、抗御和救灾工作,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所造成的损失。经过长期的积累和研究,我国总结并形成了一个行之有效的地震工作方针和一套震害防御措施:充分发挥各级政府职能作用,促进地震科学技术发展,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结合,走防震减灾的综合防御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