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食品标签,可以避免购买假冒伪劣、腐烂变质等食品,同时也可帮您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
食品标签是指预包装食品容器上的文字、图形及其一切说明物。世界各国对食品标签都有相应的法规标准,我国国内市场销售的食品,其标签标注的内容应符合 GB7718--1994《食品标签通用标准》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出口食品实施检验时,食品标签的检验是一项重要内容,并根据食品标签检验结果综合评定食品是否合格。一个合格的食品标签必需标注的基本内容有: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制造者、经销商的名称和地址、日期标志及贮藏指南、质量(品质)等级、产品标准号、特殊标注内容等。
根据GB7718--1994规定,对食品标签标注的易被消费者理解的有关内容。
食品名称:必须显示在食品标签的明显部位,使消费者购买或食用时一目了然,必须采用表明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如:"花生豆瓣酱",听其名就能联想到这种产品是由哪些原料制成的以及它的性状。 "克力架"只看名称无法判断其属性,必须在其后注明相应反映其真实属性的名称,"克力架(饼干)".
配料表:除单一配料的食品外,食品标签必须标明配料表,其标题可为"配料"或"配料表",当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时(如酒、酱油、醋等),可用"原料"或"原料与配料"代替"配料",各种配料必须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如酱油可标为"配料表:水、大豆、小麦粉、食盐、苯甲酸钠".
净含量:液态、固态和半固态三种不同状态的食品应分别用体积、质量、体积(或质量)表示,不能混用。含固、液两项物质的食品还须标明固形物含量。用质量或百分 数表示,如糖水山楂罐头可用下列方式之一表示:
净含量500g,固形物含量300g(或不低于300g);
净含量500g,固形物含量60%(或不低于60%).
生产日期:日期标注顺序为年、月、日,不能颠倒。可用下列方式之一表示:
2002 08 16(用间隔字符分隔);
20020816(不用分隔符);
2002-08-16(用连字符分隔).
保质期(最佳食用期):指在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保持食品质量(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食品完全适于销售,并符合标签上或产品标准中所规定的质量(品质);超过此期限,在一定时间内食品仍然是可以食用的。
保存期(推荐的最终食用期):指标签上规定的条件下,食品可以食用的最终日期;超过此期限,产品质量(品质)可能发生变化,因此食品不再适于销售。
保健(功能)食品标明的保健功能应与批准确认的功能相一致,不得描述、介绍或暗示产品的"治疗"疾病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