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合原则
食品的合理组合是营养角度正常饮食的基本要求。人们的一日三餐,很少饮食单一组分的食品,无论从质和量的角度怎样去考虑,食品实际上是一种摄食上有先后次序差别的组合品,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广义上的组合膳食。作为一种基本的膳食标准,完全的营养价、持久的饱腹感和组成成分的容易消化性是主要的原则要求。来自于对所有食物进行合理选择,以构成对机体的最终适应的组合膳食,是满足这种膳食标准的最基本的先决条件。在大多数情况下,组合膳食也是普通健康人的最普遍的膳食类型。
组合膳食的制作,在一般情况下,可以通过物质组合原则而制定的食品组合操作程序来完成。这种操作程序可以对我们的具体合理组合工作提供有益的指导和借鉴。这就是:
①必须有确定的食品组合目的。例如,普通组合膳食,需要达到全价、饱腹和容易消化这三大要求。
②接受对象是指的哪些人?在这些人的食品中,有些什么样的特别要求?所适用的营养成分的比例关系如何?
关于接受对象的各种信息资料,都很容易检索出来。需要充分地对各种人的营养素必需量表进行利用,在涉及到为某个人制定标准时,个体性的差异应该加以考虑。
③关于各种食品成分,已有现成的食品成分表可资利用。注意,在使用添加剂时,可能会出现某些不需要的变化或相反的结果。
④在确定了营养素的比例关系以及组合食品的量比关系后,使用比较好的加工方法制成可直接食用的成品。
食品需要合理组合,是膳食的一个基本道理.这种已认识到的永恒的原则,则是基于人体对营养素相对恒定的需求关系与食品千差万别的成分之间的矛盾的一种妥当处理的结果。
二、营养原则
在具体的饮食制作过程中,还必须遵循一些公认的基本营养原则。一般性的比较细致和恰当的具体条款如下:
①每日进食全麦粉制品;
②少吃糖和精细糕点;
③脂肪摄入量要适当;
④植物性脂肪要多于动物性脂肪;
⑤每日进食适量的蛋白质;
⑥动物性蛋白质要多于植物性蛋白质;
⑦每日食用新鲜蔬菜和水果;
⑧变换食品花色品种;
⑨选择最能避免营养成分损失的烹调方法;
⑩限制嗜好品的消费;
⑾不滥用药物。
这些是合理组合膳食的基本要求。从本质上讲,膳食的完全营养价值要求是最重要的,但是这种所谓的膳食全价性,并非自然形成的,必须按照一定的营养原则有意识地去努力创造。获得最佳的营养价值,必须注意到:
(1)要在维持机体能量需求处于平衡状态时,保持各种活动所需要的能量值 我们知道,能量的提供,有赖于三大营养素。在组合食品的一般性选择中,碳水化合物应当成为主要的能量构成成分,并且大多强调不要过于精细的原料,从而可以达到在既获得能量的同时,又能在营养素的其他方面得到有益的充分来源或补充来源。在对具体的产热食品进行选择时,一般要求限制含糖食品(如糖、糖果、巧克力、糕点、甜食品、甜饮料、露等)、高脂肪食品(如肥肉、香肠、黄油、奶油蛋糕、蛋黄酱、含脂肪调味汁等)以及含乙醇食品(如白酒、葡萄酒、果酒等)。
(2)脂肪的摄入量要适当 大多数情况下,必须控制脂肪的摄入量为1e脂肪/kg体重以下,并且要防止一些“隐蔽的”脂肪来源,如糕点、巧克力制品、肉肠制品等。在对具体的脂肪品种进行比较选择时,提倡动物性脂肪与植物性脂肪同时取用,但是以植物性脂肪为主的作法。
(3)蛋白质的供给量要求适当 对机体来讲,蛋白质或氨基酸是必不可少的需要提供的成分,并且有一定量的要求。一般来讲,对于蛋白质的供给量,在我国要求达到1.0~1.5g蛋白质/kg体重的标准。但是,蛋白质的供给也不是越多越好。在具体的蛋白质选择上,要求以动物性蛋白质为主,如鱼、肉,大豆蛋白质则是值得推荐的少数植物性蛋白质品种之一。
(4)维生素供给量适当 维生素的供给量,大多数情况下都要求能够达到基本值。在日常的膳食制作中,主要是以水果和蔬菜来提供所需要的各种维生素。对于那些难以从水果和蔬菜叶,得到充分保证的维生素,需要通过各种替代性原材料或纯制品加以补充。在供给维生素的纯制品时,需要防止过量。在膳食的制备过程中,必须合理地处理食品,并尽快地将膳食提供给摄食者,保证使膳食中的维生素损失达到最低水平。
(5)无机质供给量要适当 对于无机质的考虑,需要区分不同对象的不同需要量。在特殊对象的情况下,如孕妇、乳母等,各种无机质的供给量都明显地要更高一些,因此,可能需要通过非食品制作以外的强化法进行补充,。大多数情况下,无机质的供给主要通过食用酸性食品或内碱食品,如水果、蔬菜、牛奶,来加以保证。对于特别的离子,如钙离子和铁离子,则需要更多地选用一些对应含量特别高的食品,如牛奶、全麦粉制品、鱼、肝等。
在具体的加工操作过程中,要尽量地避免无机质的损失,如洗菜时间不能过长,煮菜水需要加以利用等,并且提倡多食用卫生的食物。
(6)食用高纤维食品 目前,已经认定纤维为第七大类营养素。虽然纤维对能量和组织原材料没有贡献,但是它对于机体的正常生长以及发育都有许多重要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