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采取的重点监控参数及控制方案;
2、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采取的与设计相关的安全措施。
二、工艺系统设计内容
1、除针对“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采取的工艺安全措施以外,说明工艺过程在正常工况和异常工况下采取的其他防泄漏、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腐蚀等安全措施,包括危险物料密闭、防止工艺参数超限、检测报警、联锁保护、反应失控控制、紧急切断、事故排放等;
注:正常工况下采取的安全设施可根据工艺操作特点说明,如危险物料的密闭生产、储存和输送、密闭排液/排气、密闭取样、机泵密封、负压操作等,密闭气力输送、湿式作业以防止形成爆炸性粉尘等。异常工况采取的安全设施主要包括安全联锁、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泄爆门、泄爆人孔等泄压设施、紧急切断及紧急停车系统。反应失控时采取的紧急措施包括投加终止剂等。事故排放应说明在事故状况下危险介质的排放去向和处置,如泄压排放和紧急停车时系统中物料的排放。
2、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等高危工艺装置,应说明上下游配套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控制设置情况;
3、安全泄放和火炬系统的设置;
注:应说明采用的火炬类别,如高架火炬、低温火炬、酸性气火炬、氨火炬等,并说明突发事故时的最大火炬排放量、火炬设计量、火炬高度、热辐射范围、防回火措施等。
4、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气处理设施,包括碱洗塔、吸收塔、洗涤塔等;
5、废气、废液焚烧系统的设置。
三、总平面布置设计内容
1、建设项目与厂/界外设施的间距、标准符合性及采取的防护措施;
2、全厂及装置(设施)平面及竖向布置的设计方案,包括功能分区、风速、风向、间距、高程、管廊布置、危险化学品运输等,并说明厂内装卸设施、运输线路、停车场等采取的安全措施;
3、总平面布置的主要防火间距及标准符合情况;
4、厂区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的设置情况。
四、设备和管道设计内容
1、压力容器、设备及管道设计与国家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包括进口压力容器满足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情况;
2、主要设备的选型、材质和防护措施;
3、主要管道材料的选择和防护措施。
五、电气设计内容
1、电气负荷分级、供电电源、应急或备用电源的设置;
2、爆炸危险区域内电气设备的防爆防护等级选择;
3、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
4、电缆选择及敷设路径的安全措施;
5、疏散照明、消防应急照明及备用照明的设置。
六、自控仪表设计内容
1、应急或备用电源、气源的设置;
2、自控系统(包括DCS、SIS、GDS、PLC等)设置,说明各系统的应用范围及紧急停车、安全联锁、应急控制等安全功能;
3、根据项目开展的SIL定级分析结果说明各SIF回路的SIL等级;
4、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和报警系统设置和布置;
5、控制室组成及主要功能,包括生产控制、消防控制等;
6、电缆选择及敷设路径的安全措施。
七、电信设计内容
1、火灾报警系统;
2、工业电视监控系统;
3、扩音对讲系统及应急广播、无线通信。
八、建(构)筑物设计
1、编制“建(构)筑物一览表”,说明结构、建筑面积、层数、建筑高度、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抗震设防、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等;
2、采取的防火、防爆、抗爆、泄爆、防腐、耐火保护等措施;
3、通风、防烟、排烟、除尘、降温等设施。
九、消防设施设计内容
1、消防水源、消防泵房及消防水管网;
2、室外消火栓系统、消防水炮、水喷淋系统、泡沫灭火系统等;
3、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水喷淋及气体灭火系统等;
4、移动灭火器的配置。
十、其他防范设施设计内容
1、防洪、防台风、防地质灾害、抗震、抗冰雪等自然灾害的防范措施;
2、防噪声、防灼烫措施;
3、防护栏、安全标志、风向标等设置;
4、安全淋浴洗眼器设置;
5、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建议
6、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十一、事故应急措施及应急救援设施
1、消防站、气防站、医疗急救设施等的设计或依托情况;
2、估算可能排放的最大事故水量及防止排出厂/界外采取的事故应急措施;
3、应急救援物资的配置建议。
十二、建设项目所属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的建议
1、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安全可靠性论证报告、精细化工反应风险评估报告意见的采纳情况应说明以下内容:
a)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安全对策与建议的采纳情况;
b)工程设计未采纳安全对策与建议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