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设备验收前准备
1.熟悉技术资料:签订仪器设备购置合同后,使用单位应预先安排或培训专职技术人员,熟悉厂商提供的技术资料,根据使用单位制订的仪器URS提出验收重点。
2.装机条件的准备:对贵重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应委派专人按照所购仪器设备对环境条件的要求,做好装机条件的准备工作。
3.组织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对贵重仪器设备,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小组。如果安装、验收有困难,应邀请有关专家、工程技术人员协助安装、验收。
4. 根据技术资料制订仪器的IQ、OQ及PQ。
验收要求
一、接受仪器:
1.检查仪器设备内外包装是否完好,有无破损、碰伤、浸湿、受潮、变形等情况,并拍照留据。
2.检查仪器设备及附件外表有无残损、锈蚀、碰伤等,并拍照留据。
3.确认所验收货物件数与运输单据填写的件数一致。
实物及数量验收:
1.以装箱单为依据,检查主机、附件的规格、型号、配置及数量,并逐件清查核对。
2.认真检查随机资料是否齐全,如仪器说明书、操作规程、检修手册、产品检验合格证书等。
3.填写《设备开箱验收单》,写明仪器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应到和实到备件等数量。
4.以供货合同为依据与装箱单进行核对。
二、质量验收:
1.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仪器使用说明书、操作手册的规定和程序进行安装、试机。
2.对照仪器说明书,认真进行各种技术参数测试,检查仪器的技术指标和性能是否达到要求。
3.质量验收时要认真做好记录。若仪器出现质量问题,应将详细情况书面通知供货单位。视情况决定是否退货、更换或要求厂商派员检修。
4.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按商检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规定由外商安装调试的,必须由外商派员来现场共同开箱验收、安装、测试,安装调试合格后方可签署验收文件。
资产入账及善后
1.仪器设备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须在规定验收期限内,持《开箱验收单》到财务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入帐。
2.经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使用单位必须在规定验收期限内持《开箱验收单》到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办理检修、退货等相关手续。
3.进口仪器设备的验收,由进口仪器经办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包括商检人员)到安装现场会同使用单位人员开箱验收,其余与大型设备验收相同。验收工作必须在索赔期截止前二十天全部完成。验收不合格的仪器设备,要详细填写报检单,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向国家商检部门报检,办理索赔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