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次评审,时间是2019年7月29日,评审员在检查实验室仪器校准证书时发现,仪器校准实施日期是2018年7月24日,仪器校准证书发布日期是2018年7月30日,校准周期为一年。评审员据此认为在评审当天仪器校准过期了,而实验室认为按照证书发布日期计算,实验室仪器校准并没有过期?
对此,你怎么看?
新准则在7.8.2.1款“每份报告应至少的信息”中要求包括:
校准报告(证书)上也有这三个日期,那么,实验室计算仪器的校准日期要从哪个时间开始计算呢?
指校准机构接收的实验室设备, 并签订校准合同的日期。三者之间的关系按照时间先后的顺序进行排列依次是:物品的接收日期、实施实验室活动的日期、报告的发布日期。 对校准日期确定有影响只有实施实验室活动的日期和报告的发布日期。(a) 校准机构完成对设备的校准后, 设备按照规定的条件存储, 其校准状态相对得到了固定,一般不会发生变化, 因此可以理解为设备自“实施实验室活动的日期”后开始获得了新的校准状态。(b) 校准机构完成对设备的校准后, 需要对数据进行整理, 经过审核后, 报告测量结果, 同时出具校准结果证明性文件,因此报告的发布日期是指校准结果证明性文件生效的日期。
结论:由于校准的目的是为了使设备校准状态得到保持,在确定校准日期时应以校准证书中“实施实验室活动的日期”为准,在即将到达该日期前将设备送至校准机构进行校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