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确保提供盲样的赋值、不确定度以及相关重要性能(例如稳定性)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b)尽可能见证重要的现场试验过程,而非仅提供盲样后在其他非试验场所等待被评审机构出结果;
c)加标回收率是否满足相应检验检测标准/规范方法或相关质量控制标准/规范的要求;
d)加标物的基体/形态是否与待测物的基体/形态相同;
e)加标量是否和样品中所含待测物的测量精密度控制在相同的范围内。
2.人员比对重点关注
a)试验人员是否具有代表性;
b)试验设备、检验项目、环境和设施的一致性。
注:试验人员不应由被评审机构指定试验操作人员,而是从机构授权开展相应试验项目的人员中进行抽取。
3.仪器比对重点关注
a)被评审机构是否配备齐全开展申请项目所必需的检测设备;
b)仪器设备是否能满足量程和准确度要求,是否在检定/校准周期内并持续确认有效,是否运转正常;
c)试验人员是否熟悉相应仪器的检验检测方法标准;
d)是否具有完备的作业指导书。
4.留样再测重点关注
a)被评审机构是否有符合标准/规定要求的样品管理程序;
b)被评审机构是否按照样品管理程序对样品进行管理;
c)复测条件的一致性。
5.操作演示重点关注
a)影响检验检测结果的人、机、料、法、环、测等各个要素是否受控;
b)现场试验操作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c)读数方式是否正确;
d)引用的外来参数是否受控,数据计算和结果换算是否正确。
6.质量控制的记录
质量控制的原始记录至少应包括:
a)检验检测委托单;
b)样品流转单;
c)样品采集原始记录(适用时);
d)检验检测原始记录;
e)质量控制的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