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大限度地减少欺诈或掺假食品原材料的采购风险,而且确保所有的产品描述和承诺均合法、准确且属实。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包括采购、加工、存储、销售等。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本程序文件的拟订、修改和监督,报管代批准后执行。
3.2相关部门负责按照本程序文件执行。
4、程序
4.1查询供方产品掺假或冒牌风险
有关可对原材料产生掺假或冒牌风险的供应链的以往和现行威胁信息。
此类信息可来源于:行业协会(食品伙伴网)、政府网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开发新供应商时需查询是否有曾经掺假行为被政府网站曝光,如果有则停止开发该家供应商。定期查询以上网站,对有涉及到本公司供应商的产品抽检不合格,立即停止与该家供方合作。
4.2对所有的食品原材料或原材料组进行成文的脆弱性评估
由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组织相关人员根据公司所有原辅材料的类别进行脆弱性分析,填写“脆弱性分析记录”,经食品安全小组讨论审核后,组长批准,作为需要控制的脆弱性风险。
脆弱性分析内容如下:
4.2.1 食品安全小组根据“脆弱性分析记录”,对所识别的危害根据其特性以及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大小或严重程度进行分析。
4.2.2 原辅材料分析时需要考虑以下内容:
4.2.2.1掺假或者替代的过往证据
4.2.2.2可能导致掺假或冒牌更具吸引力的经济因素
4.2.2.3通过供应链接触到原材料的难易程度
4.2.2.4原材料的性质
每年由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食品安全小组对“脆弱性分析记录”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修改,执行《文件控制程序》。
当出现以下情况,应及时更新所识别的风险:
所用主要原材料及包装标签发生变化,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或我公司接受的其他要求发生变化。
4.3对原材料、成品的掺假监控。
供应公司从合格供方名单中采购原材料,与供应商签订原材料禁止掺假承诺书。按照《采购控制程序》采购原料。
仓库对进厂所有原材料外包装的完整性进行验收。技术质量部对原材料按照制定的原料验收标准验收。原料标准及验收方法参照相关原料国家标准制定。
客服部负责对物流运输公司的监督,需使用有资质的物流运输公司,并在我公司备案的运输公司。每次发货前客服部人员监督、拍照、留证据。国外发货,使用经过运输质量评估的货代公司。
在原材料被看做是掺假或冒牌的特定风险的情况下,应采取多方面验证测试,对原材料成分进行验证。必要情况下采取送第三方检测机构外检。
4.4 对生产过程的掺假控制
生产所有使用的原料均是从仓库领取,任何人不得携带未经批准的原料进入生产车间。生产工厂大门处及各车间有监控,24小时监控。
4.5 对产品承诺的控制
如公司产品成品包装上有特定的标示标签(来源产地声明、GMO、有机等),需要确保和标签或承诺声明一致。如果公司产品对外声明转基因生物状态,应核实每一批原材料的状态。
对生产方法(如有机、清真、合礼)做出承诺声明的情况下,工厂应维持必要的认证状态,以做出这样的承诺声明。
公司应保存采购记录、原材料使用的可追溯性和最终的产品包装记录,以实现所声明的承诺。
公司应按特定方案所要求的频率或在缺失特定方案要求的情况下至少每6个月一次地进行成文的物料平衡测试。
应记录做出承诺声明的产品生产的加工流程并识别污染或身份丢失的潜在区域。应建立适当的控制,以确保产品承诺声明的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