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场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4.1 记录保存和内审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 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1.1 |
文件记录至少保存两年(法律法规和某些特殊控制点要求保存更长时间的记录除外)。 |
2级 |
|||
4.1.2 |
每年对照标准至少进行一次内审。 |
1级 |
|||
4.1.3 |
有内审的文件和记录。 |
1级 |
|||
4.1.4 |
对内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应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
1级 |
|||
4.1.5 |
采用纠正措施计划来描述如何整改以往检查中发现的2级不符合项。 |
1级 |
4.2场所历史和管理
4.2.1 场所历史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2.1.1 |
农场及其设施应与预期目标(生产)相适应,并得到良好的维护。 |
2级 |
|||
4.2.1.2 |
在每个生产单元或其他场所应建立记录,有畜禽养殖和其他农事活动记录。记录应按照顺序保存并更新。 |
3级 |
|||
4.2.1.3 |
建立一套参照系统来确定每块土地、院子、小区、圈舍或生产中使用的其他区域的位置,该系统在农场平面图或地图上注明。 |
2级 |
|||
4.2.1.4 |
当对场所进行更改(如农场、畜牧场)时,应进行风险评估。评估时考虑土地以前的使用情况,以及生产时对邻近的农作物生产区域和畜禽养殖区域的潜在影响。 |
2级 |
4.2.2场所管理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2.2.1 |
制定农场管理计划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已知风险,如污染或地下水污染等。记录分析结果并用于拟选地点的适宜性判定。 |
3级 |
|||
4.2.2.2 |
农场管理计划中应包括轮作计划以最大限度地降低农作物对植保产品的依赖。优化肥料的使用,保持土壤结构和状况。最大限度地减少兽药的使用,维护动物的良好福利。 |
3级 |
4.2.3有害生物控制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释 |
4.2.3.1 |
对存放繁殖材料、收获作物、畜禽、饲料及与其接触的设备和建筑物所有出入口进行适当的防护,以尽可能地防止动物性有害生物的侵入。 |
2级 |
|||
4.2.3.2 |
有诱饵方位图。 |
2级 |
|||
4.2.3.3 |
诱饵的放置方式能避免非目标生物的接近。 |
2级 |
|||
4.2.3.4 |
保存动物性有害生物检查和所采取必要措施的详细记录。 |
2级 |
|||
4.2.3.5 |
为避免病虫害的滋生,农场应及时清理废物和垃圾,并且有足够的垃圾处理设施和场所。 |
1级 |
4.3机械设备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3.1 |
运送畜禽饲料或谷物的运输工具清洁卫生,并适合原料的运输。为防止污染,特别注意双重用途运输工具的清洁。 |
1级 |
|||
4.3.2 |
所有用于装载农作物或畜禽饲料的散装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清洁。为防止污染,特别注意双重用途装载设备的清洁。 |
1级 |
|||
4.3.3 |
用于农作物或草料的调控设备应根据厂商说明进行维护和清洁,并保存记录。 |
2级 |
4.4员工健康、安全和福利
4.4.1员工健康和安全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4.1.1 |
超过5名员工的农场应有完整的基于风险评估的书面健康安全方针,此方针应覆盖该农场所有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物质和因素,每年至少对该风险评估和健康安全方针进行一次评审和更新。 |
2级 |
|||
4.4.1.2 |
所有农场都应有完整的基于风险评估的书面健康安全方针,此方针应覆盖该农场所有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物质和因素。每年至少对该风险评估和健康安全方针进行一次评审和更新。 |
3级 |
|||
4.4.1.3 |
健康安全方针包括以下方面:—健康安全管理;—事故报告程序; —急救箱、事故和危险事件防护手册的放置地点;—员工培训要求;—安全装备和防护服;—减少员工暴露于尘埃、噪音、有害气体和其他危险因素的防护措施;—事故和危险事件发生时应向谁报告;—如何并在哪里联系当地医生和医院及其他的急救机构。 |
2级 |
|||
4.4.1.4 |
所有员工了解并遵守健康安全方针。 |
2级 |
|||
4.4.1.5 |
提供和展示的健康安全信息用语与员工国籍和语言相适宜。 |
2级 |
|||
4.4.1.6 |
在应急电话周围显著位置设有公告栏,并注明如下信息:—农场方位图;—最近消防站的方位;—灭火器的位置;—救火水源的地点;—紧急切断水、电、气的开关位置;—供电方的应急电话号码;—供水方的应急电话号码。 |
3级 |
4.4.2员工培训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4.2.1 |
农场的所有员工接受过相关的、适宜的培训和指导。所有从事对消费者、操作工、环境、畜禽或农作物产生显著影响工作的员工,包括管理决策者和现场操作者,都应具备相应的教育、培训、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并胜任其所从事的工作(专业知识或工作经历只用于评价少于5名员工的农场)。有关畜禽养殖的培训和指导内容:—动物福利;—药物的合理使用;—动物营养;—农场垃圾;(上述要求包含在GB/T 20014.9中4.10.1和GB/T 20014.10中4.14.1的条款)。有关农作物种植的培训和指导内容:—农药的使用;—肥料的使用; (上述符合性标准全部参照了GB/T 20014.4 和GB/T 20014.5中的相关条款)。应对每位员工进行本标准的培训。 |
2级 |
|||
4.4.2.2 |
所有操作或管理药品、化学品、消毒剂和其他危险品的员工,以及操作危险或复杂设备的员工都应持有资格证书或其他详细的证明材料,例如当地相关法规可能对特殊工种的要求等。 |
2级 |
|||
4.4.2.3 |
超过5名员工且未养殖家禽的农场,应有文件化的卫生标准并被全体员工所接受。员工应接受该卫生标准的基本培训。培训内容如:—手的卫生要求;—皮肤伤口的包扎; —设有吸烟、饮食的区域;—传染病的报告制度;—防护服的使用。 |
2级 |
4.4.3危害、急救、危险化学品数据表、防护服和设备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4.3.1 |
生产商的数据表或其他适用信息中包含所有可能危害员工身体健康的物质。 |
2级 |
|||
4.4.3.2 |
在所有固定场所和工作区附近配有急救箱。 |
2级 |
|||
4.4.3.3 |
在相应地点设置警示标记,以示危险。 |
2级 |
|||
4.4.3.4 |
必要时,应为所有员工(包括分包方)提供防护设备。员工在必要时应佩戴适用的保护呼吸、耳朵和眼睛等器官的设备。 |
2级 |
4.4.4员工福利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4.4.1 |
所有超过5名员工的农场指定一名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健康、安全和福利问题负责。 |
2级 |
|||
4.4.4.2 |
所有超过5名员工的农场应鼓励农场管理者与员工定期举行双向交流会,公开讨论有关经营或涉及员工健康、安全和福利的问题。有相关的会议记录证明管理者听取员工的建议。 |
3级 |
|||
4.4.4.3 |
生活区适于居住,并有相应的配套设施 。 |
2级 |
4.5垃圾和污染物的管理、回收与再利用
4.5.1优化能源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5.1.1 |
农场采取措施以优化能源的使用并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生成。 |
3级 |
4.5.2垃圾和污染物的标识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
4.5.2.1 |
农场有书面的垃圾管理计划,防止空气、土壤和水被有害物质污染。 |
3级 |
|||
4.5.2.2 |
在所有的生产场所,任何可能生成垃圾的产品应经过确认。 |
3级 |
|||
4.5.2.3 |
潜在污染源应经过识别。 |
3级 |
4.5.3垃圾和污染物处理计划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5.3.1 |
有书面计划以避免或减少垃圾和污染物的产生,并且通过回收利用以代替对垃圾进行填埋或焚烧处理。没有携带疾病风险的有机垃圾可以经堆制后用于改良土壤。 |
3级 |
|||
4.5.3.2 |
垃圾管理计划得以实施。 |
3级 |
|||
4.5.3.3 |
应对农场及生产区域的垃圾进行清理。 |
2级 |
|||
4.5.3.4 |
生产区域应配备足够的垃圾处理设备。 |
3级 |
4.6环境保护
4.6.1农事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6.1.1 |
农场评估农事活动对环境造成的影响。 |
2级 |
|||
4.6.1.2 |
农场应考虑改善环境以益于当地社区和动植物。 |
3级 |
|||
4.6.1.3 |
为保护环境,应从可持续的水源取水。 |
3级 |
|||
4.6.1.4 |
征得用水主管部门的取水建议。 |
2级 |
4.6.2野生动植物保护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6.2.1 |
农场或当地有关部门应有旨在改善农场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管理计划。 |
3级 |
|||
4.6.2.2 |
农场应有野生动植物的管理计划和保护方针。 |
2级 |
|||
4.6.2.3 |
保护管理计划应符合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能将农事活动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 |
3级 |
|||
4.6.2.4 |
保护管理计划应有对农场现有的畜禽和植物的多样性做基础调查。 |
3级 |
|||
4.6.2.5 |
保护管理计划应考虑采取措施以防栖息地遭到破坏和退化。 |
3级 |
|||
4.6.2.6 |
保护管理计划应考虑制定一个行动方案来改善栖息地,增加农场生物多样性。 |
3级 |
4.6.3非生产区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6.3.1 |
应考虑把非生产区(例如:低洼的湿地、林地、荒地、贫瘠土地)转换成动植物保护区。 |
3级 |
4.7抱怨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7.1 |
针对标准符合性问题应有抱怨表格。 |
1级 |
|||
4.7.2 |
抱怨程序能确保这些抱怨的内容被充分记录、研究和跟踪(包括采取措施的记录)。 |
1级 |
作物基础控制点与符合性规范
4.1可追溯性
序号 |
控制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1.1 |
产品可追溯回其种植的注册农场,也可从农场追踪到直接客户 |
1级 |
4.2品种、种子和根茎
4.2.1对病、虫害的抗性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2.1.1 |
选择对病、虫害具有抗性或耐性的品种。 |
3级 |
4.2.2种子或根茎处理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2.2.1 |
应有种子或根茎处理的记录 |
2级 |
4.2.3播种和(或)定植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2.3.1 |
应记录播种和(或)定植的方法、数量和日期。 |
3级 |
4.2.4转基因作物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2.4.1 |
转基因作物的种植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
1级 |
|||
4.2.4.2 |
应有文件证明种植、使用和生产的注册产品源自转基因技术。 |
2级 |
4.3土壤和基质管理
4.3.1土壤耕作图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3.1.1 |
应有土壤耕作图。 |
3级 |
4.3.2耕作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3.2.1 |
为避免土壤板结,应采用适当的方法保持或改良土壤结构。 |
3级 |
4.3.3水土流失
序号 |
控制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3.2.1 |
采用的耕作技术应能够降低水土流失发生的可能性。 |
2级 |
4.4肥料的使用
4.4.1肥料的数量和类型的使用建议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4.1.1 |
如是由外聘农技人员知道使用肥料(包括有机肥),外聘农技人员应具有相关资质和能力。 |
2级 |
|||
4.4.1.2 |
如不是有外聘农技人员知道使用肥料,内部人员应有肥料使用的知识和能力。 |
2级 |
4.4.2施肥记录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4.2.1 |
应记录施肥的耕地、果园或温室的有关信息。 |
2级 |
|||
4.4.2.2 |
应记录所有肥料施用的日期。 |
2级 |
|||
4.4.2.3 |
应记录所有施用肥料的类型。 |
2级 |
|||
4.4.2.4 |
应记录所有肥料的施用量。 |
2级 |
|||
4.2.4.5 |
应记录所有肥料的施用方法。 |
2级 |
|||
4.2.4.6 |
应记录施肥人员的情况。 |
2级 |
4.4.3施肥机械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4.3.1 |
施肥机械应保持良好状态。 |
2级 |
|||
4.4.3.2 |
施用化肥的机械应每年校验以确保其准确性。 |
2级 |
4.4.4肥料的储存
序号 |
控制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4.4.1 |
料储存应适当,以降低污染环境、影响人和动物安全的风险肥。 |
2级 |
|||
4.4.4.2 |
应能够提供最新的化肥库存清单。 |
2级 |
|||
4.4.4.3 |
化肥和植保产品应分开储存。 |
2级 |
|||
4.4.4.4 |
化肥储存区域应有遮盖。 |
2级 |
|||
4.4.4.5 |
化肥储存区域应洁净。 |
2级 |
|||
4.4.4.6 |
化肥储存区域应干燥。 |
2级 |
|||
4.4.4.7 |
化肥应以适当的方式储存,从而降低污染水源的风险。 |
2级 |
|||
4.4.4.8 |
肥料应与农产品及植物繁殖材料分开储存。 |
1级 |
4.4.5有机肥料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4.5.1 |
不允许使用人类生活的污水淤泥。 |
1级 |
|||
4.4.5.2 |
使用前,应对有机肥料的来源和性质进行风险评估。 |
2级 |
|||
4.4.5.3 |
应对使用的有机肥料的营养成分进行分析。 |
3级 |
4.5灌溉和(或)施肥
4.5.1灌溉用水的质量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5.1.1 |
禁止使用未经处理的污水进行灌溉和(或)施肥。 |
1级 |
|||
4.5.1.2 |
每年应对灌溉和(或)施肥用水进行风险评估。 |
2级 |
|||
4.5.1.3 |
应保留灌溉用水记录。 |
2级 |
4.6植物保护
4.6.1植物保护的基本要素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6.1.1 |
应使用最低限量植保产品防治病、虫、草害。 |
2级 |
|||
4.6.1.2 |
应使用认可的有害生物综合管理(IPM)技术。 |
3级 |
|||
4.6.1.3 |
为防止产生抗药性,应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 |
2级 |
4.6.2化学品的选择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6.2.1 |
应合理选择植保产品。 |
1级 |
|||
4.6.2.2 |
使用的植保产品应经国家登记许可。 |
1级 |
|||
4.6.2.3 |
应保留目前使用的植保产品的名单,这些产品应被批准用于种植的作物。 |
2级 |
|||
4.6.2.4 |
保留的清单应考虑了地方和(或)国家的植保产品法规的变化。 |
2级 |
|||
4.6.2.5 |
不应使用禁用的化学品。 |
1级 |
|||
4.6.2.6 |
负责选择植保产品的农技人员应能胜任相应的工作。 |
1级 |
|||
4.6.2.7 |
如农场技术人员自己选择植保产品,其能力和水平应符合要求。 |
1级 |
|||
4.6.2.8 |
植保产品的用量应按照标签的说明并准确计算、配制和记录。 |
2级 |
4.6.3使用记录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6.3.1 |
应记录使用的植保产品处理的作物名称和品种。 |
1级 |
|||
4.6.3.2 |
应记录使用的植保产品购货渠道。 |
2级 |
|||
4.6.3.3 |
应记录植保产品的使用地点。 |
1级 |
|||
4.6.3.4 |
应记录植保产品的使用日期。 |
1级 |
|||
4.6.3.5 |
应记录使用的植保产品的商品名和有效成份。 |
1级 |
|||
4.6.3.6 |
应记录植保产品的使用人员。 |
2级 |
|||
4.6.3.7 |
应记录植保产品的使用理由。 |
2级 |
|||
4.6.3.8 |
应有植保产品使用的技术授权记录。 |
2级 |
|||
4.6.3.9 |
应记录植保产品的使用量。 |
2级 |
|||
4.6.3.10 |
应记录植保产品的施用器械。 |
2级 |
|||
4.6.3.11 |
应记录植保产品的安全间隔期。 |
1级 |
4.6.4安全间隔期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6.4.1 |
使用的植保产品应遵守安全间隔期。 |
1级 |
4.6.5使用器械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6.5.1 |
所用器械应处于良好的状态。 |
2级 |
|||
4.6.5.2 |
所用器械应每年校准。 |
2级 |
|||
4.6.5.3 |
应按照标签说明正确处理和配制植保产品。 |
2级 |
4.6.6剩余药液的处理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6.6.1 |
剩余药液或清洗废液应根据国家或地方法规进行了处理,如无相关法规,应根据第4.6.6.2和4.6.6.3条款进行处理。 |
2级 |
|||
4.6.6.2 |
如倒掉剩余药液或清洗废液,应用在未施药的作物,不应超过推荐的使用剂量,并进行记录。 |
3级 |
|||
4.6.6.3 |
如倒掉剩余药液或清洗废液,应用于法规允许的休耕地,并进行记录。 |
3级 |
|||
4.6.6.4 |
如倒掉剩余药液或清洗废液,应用在未施药的作物,不应超过推荐的使用剂量,并进行记录。 |
3级 |
4.6.7植保产品的残留分析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6.7.1 |
农场和(或)供应商应能提供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
1级 |
|||
4.6.7.2 |
如果超过我国和(或)消费地最高残留限量(MRL),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
1级 |
|||
4.6.7.3 |
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取样。 |
3级 |
|||
4.6.7.4 |
农残分析实验室应通过国家权威认可机构依据GB/T15481 实施的认可。 |
2级 |
4.6.8植保产品的储存和处置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6.8.1 |
植保产品的储存应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 |
1级 |
|||
4.6.8.2 |
植保产品应储存在一个适宜的地方。 |
2级 |
|||
4.6.8.3 |
植保产品储存地点应安全。 |
2级 |
|||
4.6.8.4 |
植保产品储存地点温度应适宜。 |
2级 |
|||
4.6.8.5 |
植保产品储存地点应采取防火措施。 |
2级 |
|||
4.6.8.6 |
储存植保产品的地点应通风良好。 |
2级 |
|||
4.6.8.7 |
储存植保产品的地点照明条件应良好。 |
2级 |
|||
4.6.8.8 |
存放植保产品的地点应远离其它物料。 |
2级 |
|||
4.6.8.9 |
储存植保产品的货架应采用非吸收性材料。 |
3级 |
|||
4.6.8.10 |
储存植保产品的设施应能防止泄漏。 |
2级 |
|||
4.6.8.11 |
应有称量植保产品的器具。 |
2级 |
|||
3.6.8.12 |
应有混合植保产品的器具。 |
2级 |
|||
4.6.8.13 |
应有处理泄漏情况的设施和器具。 |
2级 |
|||
4.6.8.14 |
只有接受过正规培训的员工才能保管植保产品仓库的钥匙和进入植保产品仓库。 |
2级 |
|||
4.6.8.15 |
应有清晰的植保产品库存清单。 |
2级 |
|||
4.6.8.16 |
所有的植保产品应储存于原包装内。 |
2级 |
|||
4.6.8.17 |
用于作物轮作的植保产品应与其他植保产品分开储存。 |
2级 |
|||
4.6.8.18 |
货架上的液状植保产品不应放在固态植保产品的上方。 |
2级 |
4.6.9使用过的植保产品容器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符合性 |
注 释 |
|
4.6.9.1 |
不允许重复利用使用过的植保产品容器。 |
2级 |
|||
4.6.9.2 |
在处理使用过的植保产品容器时应避免与人直接接触。 |
2级 |
|||
4.6.9.3 |
在处理使用过的植保产品容器时应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
2级 |
|||
4.6.9.4 |
对使用过的容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 |
2级 |
|||
4.6.9.5 |
使用过的植保产品容器应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储存、操作并加贴标识。 |
2级 |
|||
4.6.9.6 |
使用过的容器应经过压力设备清洗或至少用水清洗三次。 |
2级 |
|||
4.6.9.7 |
冲洗后的液体应放回所用设备的存储容器内。 |
2级 |
|||
4.6.9.8 |
使用过的植保产品容器在处理前应妥善储存。 |
2级 |
|||
4.6.9.9 |
应遵守国家或地方有关处理和销毁植保产品容器的规定。 |
1级 |
4.6.10弃用的植保产品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6.10.1 |
应按照有关规定妥善保管、标识和处置弃用的植保产品。 |
2级 |
4.7收获物和(或)农产品的处理
4.7.1卫生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7.1.1 |
应对收获物的处理过程进行卫生风险分析。 |
2级 |
|||
4.7.1.2 |
收获物的处理过程应按照书面的卫生操作规程进行。 |
2级 |
4.7.2收获后处理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7.2.1 |
应遵守化学品使用要求。 |
1级 |
|||
4.7.2.2 |
用于收获物的生物灭杀剂、蜡和植保产品应是经国家登记或许可使用的产品,并仅用在指定的收获物上。 |
1级 |
|||
4.7.2.3 |
不应使用消费地禁用的生物灭杀剂、蜡和植保产品。 |
1级 |
|||
4.7.2.4 |
应列出被批准的已经或将要在收获物上使用的生物灭杀剂、蜡和植保产品清单。 |
1级 |
|||
4.7.2.5 |
上述清单(4.7.2.4)应考虑到生物灭杀剂、蜡和植保产品有关法规的变化。 |
1级 |
|||
4.7.2.6 |
负责处理收获物的技术人员应具备使用生物灭杀剂、蜡和植保产品的技能。 |
1级 |
|||
4.7.2.7 |
应记录生物灭杀剂、蜡和植保产品的使用情况,包括收获物的标识(即收获物的批次或批号)。 |
1级 |
|||
4.7.2.8 |
应记录生物灭杀剂、蜡和植保产品的使用地点。 |
1级 |
|||
4.7.2.9 |
应记录生物灭杀剂、蜡和植保产品的使用日期。 |
1级 |
|||
4.7.2.10 |
应记录所用的生物灭杀剂、蜡和植保产品的处理方式。 |
1级 |
|||
4.7.2.11 |
应记录所用的生物灭杀剂、蜡和植保产品的商品名。 |
1级 |
|||
4.7.2.12 |
应记录生物灭杀剂、蜡和植保产品的使用量。 |
1级 |
|||
4.7.2.13 |
应记录使用生物灭杀剂、蜡和植保产品的操作人员的姓名。 |
2级 |
|||
4.7.2.14 |
应记录使用生物灭杀剂、蜡和植保产品的合理性。 |
2级 |
|||
4.7.2.15 |
植保产品的使用应考虑到本部分4.6.7.1-4的要求。 |
1级 |
4.7.3收获物的储存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7.3.1 |
应采取措施防止玻璃或其他物理污染。 |
1级 |
|||
4.7.3.2 |
应有相应措施防止家禽、家畜和鸟类进入收获物的储存区域。 |
1级 |
|||
4.7.3.3 |
应有特定的储存措施用于长期储存收获物。 |
1级 |
|||
4.7.3.4 |
储存应根据农作物类型和储存条件,采用最佳方式降低污染的风险。储存方式可以是室内的,也可以是室外的。 |
1级 |
|||
4.7.3.5 |
对于收获后和储存一段时间易变质的收获物储存时应有相应的调控措施,长期储存的作物在储存时温湿度应适宜,并避免因过热对作物造成损害。 |
2级 |
|||
4.7.3.6 |
监控设施应易于负责人员使用。 |
1级 |
|||
4.7.7.7 |
收获物烘干设备应按照厂家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并做记录。 |
3级 |
|||
4.7.3.8 |
应有清洁和干燥的用于储存散装收获物的室外硬化装载区域。 |
3级 |
|||
4.7.3.9 |
对光照敏感的收获物(如马铃薯),如果长期储存应有避光措施。 |
1级 |
4.8员工健康、安全和福利
4.8.1防护服和防护设备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8.1.1 |
使用后的防护服应及时清洁。 |
2级 |
|||
4.8.1.2 |
应按说明书的要求正确使用防护服和防护设备。 |
1级 |
|||
4.8.1.3 |
防护服及防护设备应与植保产品分别存放。 |
1级 |
|||
4.8.1.4 |
操作人员被污染时,应有相应的处理设施。 |
2级 |
水果和蔬菜控制点和符合性规范
4.1品种、繁殖材料
4.1.1品种或根茎的选择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1.1.1 |
农场应须知注册产品“亲本”有效管理的重要性。 |
3级 |
4.1.2种子和(或)根茎的质量
序号 |
控制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1.2.1 |
应有种子质量保证文件(如: 无病虫害、病毒等) ,应包含品种纯度、名称、批号和销售商等内容 |
3级 |
4.1.3繁殖材料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1.3.1 |
购买的繁殖材料应有国家认可的植物检疫证明。 |
2级 |
|||
4.1.3.2 |
所购买的繁殖材料外观上无感染病虫害的迹象。 |
3级 |
|||
4.1.3.3 |
购买的繁殖材料应有质量保证书或生产合格保证书。 |
2级 |
|||
4.1.3.4 |
应将植物健康质量控制系统用于室内育苗繁殖。 |
2级 |
|||
4.1.3.5 |
繁殖期间,应对使用植保产品处理的室内种苗进行记录。 |
2级 |
4.2种植基地的历史及管理
4.2.1种植基地的历史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2.1.1 |
新的种植基地在使用前,应就水果和蔬菜生产适应性、食品安全、操作人员健康和环境进行风险评估。 |
1级 |
|||
4.2.1.2 |
应有纠正措施以减小新种植基地所有确定的风险。 |
2级 |
4.2.2种植基地的管理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2.2.1 |
应为每个地块、果园或温室建立记录系统。 |
1级 |
4.3土壤和基质的管理
4.3.1土壤的熏蒸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3.1.1 |
应有使用土壤熏蒸剂的书面证据。 |
2级 |
|||
4.3.1.2 |
采用化学熏蒸方法前, 应探讨采用其他方法。 |
3级 |
4.3.2基质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3.2.1 |
在使用基质时, 农场应实施基质再循环计划。 |
3级 |
|||
4.3.2.2 |
若使用化学品对再利用的基质消毒, 应记录消毒地点。 |
1级 |
|||
4.3.2.3 |
若使用化学品对再利用基质消毒, 应记录了消毒日期、 所用化学品的类别、 消毒方式和操作人员。 |
2级 |
|||
4.3.2.4 |
当再次使用基质时,应使用蒸汽消毒。 |
3级 |
|||
4.3.2.5 |
基质应可追溯,基质不许来自指定的保护区域。 |
3级 |
4.4肥料的使用
4.4.1机械的使用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4.1.1 |
施肥机械应处于良好的状态。 |
2级 |
|||
4.4.1.2 |
每年应校准施肥机械,以确保精确的施肥量。 |
3级 |
4.4.2化肥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4.2.1 |
购买的化肥应有化学成分的书面证明。 |
3级 |
4.5灌溉和施肥
4.5.1预测灌溉的要求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5.1.1 |
应使用系统的预测方法计算农作物的需水量。 |
3级 |
|||
4.5.1.2 |
在计算灌溉量时,应考虑预测的降雨量。 |
3级 |
|||
4.5.1.3 |
在计算灌溉量时,应考虑蒸发量。 |
3级 |
4.5.2灌溉和(或)施肥的方式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5.2.1 |
应使用最有效和经济实用的供水系统,以确保最佳利用水资源。 |
3级 |
|||
4.5.2.2 |
应有水管理计划以优化水的用量并减少浪费。 |
3级 |
4.5.3灌溉用水的质量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5.3.1 |
每年应至少分析一次灌溉用水。 |
3级 |
|||
4.5.3.2 |
分析应由有资质的实验室实施。 |
3级 |
|||
4.5.3.3 |
分析应考虑到微生物的污染。 |
3级 |
|||
4.5.3.4 |
分析应考虑到化学的污染。 |
3级 |
|||
4.5.3.5 |
分析应考虑到重金属的污染。 |
3级 |
|||
4.5.3.6 |
应对出现的异常结果采取措施。 |
3级 |
4.6植物保护
4.6.1植物保护的基本要素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6.1.1 |
应通过培训或建议获得支持以实施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系统。 |
2级 |
4.6.2使用的设备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6.2.1 |
农场应参加计量部门的校准或检定计划。 |
3级 |
4.6.3植保产品的残留分析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6.3.1 |
农场能够证实已获得其产品消费地的信息和该市场的最高残留限量(MRL)的要求。 |
1级 |
|||
4.6.3.2 |
应采取措施使其销售的产品满足预期消费地最高残留限量(MRL)的要求。 |
1级 |
4.7采收
4.7.1卫生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7.1.1 |
应对采收和离开农场前的运输过程进行卫生的风险分析。 |
1级 |
|||
4.7.1.2 |
采收过程应执行卫生规程。 |
1级 |
|||
4.7.1.3 |
采收时的卫生规程应考虑容器和采收工具。 |
1级 |
|||
4.7.1.4 |
采收中的卫生规程应考虑在农田、果园或温室里直接包装、处理和收获的农产品。 |
1级 |
|||
4.7.1.5 |
采收过程中卫生规程应考虑了农产品的运输。 |
1级 |
|||
4.7.1.6 |
采收作业的员工应能在工作地点就近找到洗手设施。 |
1级 |
|||
4.7.1.7 |
采收作业的员工应可以在工作地点附近用到干净的厕所。 |
2级 |
4.7.2农场内的包装和采收容器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7.2.1 |
存放农产品的容器应是专用的。 |
3级 |
4.7.3农产品在采收点的包装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7.3.1 |
如果在农产品采收点使用冰,这些冰应用饮用水制成且在卫生条件下处理,以免对农作物的污染。 |
3级 |
4.8农产品的处理
4.8.1卫生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释 |
4.8.1.1 |
应在工作地点附近为员工提供干净的卫生间和洗手设施。 |
2级 |
|||
4.8.1.2 |
员工应在处理农产品前,接受了基础的卫生培训。 |
1级 |
|||
4.8.1.3 |
员工应执行产品卫生处理规程。 |
2级 |
4.8.2采收后的清洗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8.2.1 |
清洗最终农产品的水源应符合国家饮用水相关要求。 |
1级 |
|||
4.8.2.2 |
如果清洗最终产品的水是循环使用的,水应被过滤,应例行监测其pH值、消毒剂的浓度和接触水平。 |
1级 |
|||
4.8.2.3 |
进行水质分析的实验室应被认可。 |
3级 |
4.8.3农场内用作产品处理和(或)存放的设施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8.3.1 |
地面设计应能确保排水畅通。 |
3级 |
|||
4.8.3.2 |
应对农产品处理设施和设备进行清洁和保养,以避免污染。 |
2级 |
|||
4.8.3.3 |
被拒收的农产品和废弃物应单独存放于例行清洁和消毒的区域。 |
3级 |
|||
4.8.3.4 |
清洁剂、润滑剂等应存放在专设区,与农产品和农产品处理设施隔离。 |
3级 |
|||
4.8.3.5 |
可能与农产品接触的清洁剂、润滑剂等应被批准在食品加工中使用时,并按使用剂量正确使用。 |
2级 |
|||
4.8.3.6 |
应有玻璃和透明硬塑料的书面处理程序。 |
3级 |
4.9员工的健康、安全和福利
4.9.1培训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9.1.1 |
应保存每个员工的培训记录。 |
3级 |
|||
4.9.1.2 |
农场生产时,至少应有一个接受过急救方面培训的人在场。 |
3级 |
|||
4.9.1.3 |
所有员工应明确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
2级 |
|||
4.9.1.4 |
所有的分包方和参观者都应知道个人卫生方面的要求。 |
3级 |
4.9.2设施、设备和事故的处理程序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9.2.1 |
应有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程序。 |
2级 |
|||
4.9.2.2 |
在距植保产品仓库10米内应有明显的事故处理程序。 |
2级 |
|||
4.9.2.3 |
应有警示标记清楚地标明危险处。 |
2级 |
4.9.3植保产品的处理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9.3.1 |
所有处理和使用植保产品的员工应受过培训。 |
2级 |
|||
4.9.3.2 |
所有接触植保产品的员工应每年按当地的规定自愿参加体检。 |
3级 |
4.9.4防护服装和设备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9.4.1 |
所有的员工(包括分包方)应备有合身的防护服,并按说明书使用。 |
1级 |
4.9.5来访者的安全
序号 |
控制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9.5.1 |
所有分包方和参观者应知道个人安全方面的要求。 |
2级 |
4.10环境问题
4.10.1野生动物和保护方针
序号 |
控 制 点 |
等级 |
是否适用 |
符合性 |
注 释 |
4.10.1.1 |
应制定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计划(单独或区域性的)。 |
2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