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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产品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5-04-18
1、原料要求     


  绿色食品的主要原料必须是来自绿色食品产地,按绿色食品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出来的

产品。对于某些进口原料,例如果蔬脆片所用的棕榈油、生产冰淇淋所用的黄油和奶粉,

无法进行原料产地环境检测的,要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指定的食品监测中心,按绿色

食品标准进行检验,符合标准的产品才能作为绿色食品加工原料。  


2、感官要求     

   包括外形、色泽、气味、口感、质地等。绿色食品产品标准中感官要求有定性、半定

量、定量指标。其要求严于同类非绿色食品。例如,国家《大豆油标准》(GB1535-86)中

以及《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2716-88)中,均无“透明度”这项感官指标,而《绿色

食品大豆油标准》(NY/T286-95)增加了“透明度”指标,又如绿色食品全脂乳粉感官评

分标准均达到国家GB5410的特级产品标准。


3、理化要求     


  是绿色食品的内含要求,包括应有的成份指标。如蛋白质、脂肪、糖类、维生素等。

这些指标不低于国标要求,农药残留和重金属含量等污染指标与国外先进标准或国际标准

接轨。   

4、微生物学要求   


   产品的微生物学的特性要必须保证。如活性酵母、乳酸菌等,这是产品质量的基础。

而微生物污染指标必须严于国标的限定。例如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粪便大肠杆

菌、霉菌等微生物污染指标严于国标,达到或接近同类产品的国外先进标准或国际标准。


经农业部审查批准,绿色食品玉米、大米等二十项标准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予以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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