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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
产品要求 |
1、含义 |
1、为建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的一组相互关联的或相互作用的要素,是对质量管理体系固有特性提出的要求。 2、质量管理体系的固有特性是体系满足方针和目标的能力、体系的协调性、自我完善能力、在效性的效果等。 |
1、对产品的固有特性所提出的要求,有时也包括与产品有关过程的要求。 2、产品的固有特性主要是指产品物理的、感观的、行为的、时间的、功能的和人体功效方面的有关要求。 |
2、目的 |
1、证实组织有能力稳定地提供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 2、通过体系在效应用,包括持续改进和预防不合格而增强顾客满意。 |
验收产品并满足顾客。 |
3、适用范围 |
通用的要求,适用于各种类型、不同规模和提供不同产品的组织。 |
特定要求,适用于特定产品。 |
4、表达形式 |
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或其他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或法律法规要求。 |
技术规范、产品标准、合同、协议、法律法规,在时反映在过程标准中。 |
5、要求的提出 |
GB/T19001标准。 |
可由顾客规定;可由组织通过预测顾客要求来规定;可由法律法规规定。 |
6、相互关系 |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本身不规定产品要求,但它是对产品要求的补充。 |
ISO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产品要求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