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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海水产品-检验检疫依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18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核心提示: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检验检疫内容包括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的要求以及相应的数量、重量、包装等)。
一、检验依据
1 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进行检验(检验检疫内容包括涉及安全、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的要求以及相应的数量、重量、包装等)。
2 尚未制定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参照有关标准检验(A、国际标准 B、进口国标准 C、相关技术要求)。
3 中国政府与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签订的双边、多边检验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二、检疫依据
1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检疫要求,强制性检疫标准或其他必须执行的检疫要求或标准。
2 中国与输出国家或地区政府签订的双边检疫协议、议定书和备忘录等;
3 《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列明的检疫要求。
四、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五、适用标准。
编辑:food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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