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孙宪忠等30位代表、魏岚等31位代表、吕薇等56位代表、卓长立等35位代表、姚海同等37位代表、龚克等48位代表、杨帆等30位代表、焦云等30位代表提出8件议案认为,现行标准化法存在调整范围过窄、标准体系与国际不协调、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不合理、标准供给方式单一等问题,滞后于当前产业发展需要,难以支撑科技创新,建议修改标准化法。
据了解,修改标准化法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国务院2015年立法工作计划。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于2015年4月就修改标准化法议案办理与立法论证赴上海、广东进行实地调研,征求人大代表、部门、地方及企业对修法的意见和建议,分析研究立法的重点难点问题,督促国务院有关部门落实立法规划和代表意见,争取早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