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服务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质量管理 » 质量管理综合 » 正文

集体餐饮的食品安全提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7-12  来源: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核心提示:随着气温升高,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也进入高发季节。由致病微生物感染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特别是发生在学校食堂的食物中毒事件给学生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这些事件的中毒人数众多,中毒场所多为集体食堂,中毒原因主要是食品加工环境卫生状况较差,食品制作过程中生熟不分,餐饮具消毒不严,食品加工人员不注意个人卫生和带菌操作等导致的食品污染。为此,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特给出集体餐饮食品安全提示。

随着气温升高,微生物引起的食源性疾病也进入高发季节。由致病微生物感染引起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特别是发生在学校食堂的食物中毒事件给学生的身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这些事件的中毒人数众多,中毒场所多为集体食堂,中毒原因主要是食品加工环境卫生状况较差,食品制作过程中生熟不分,餐饮具消毒不严,食品加工人员不注意个人卫生和带菌操作等导致的食品污染。为此,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特给出集体餐饮食品安全提示:

1.  餐饮服务单位购买原材料必须确保新鲜,外观完整、正常,并做好索票索证、采购验收等登记工作,便于后期的溯源。

2.  餐厨环境应当保持清洁卫生,符合相关规范要求。餐厨用具应当彻底消毒,并保留消毒记录。

3.  餐厨及服务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上完厕所后要洗手,并持有健康体检证明上岗。如有身体不适应当及时就医或在家休养,不能从事餐饮相关活动。

4.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生熟分开的原则,除了盛放、清洗、加工生熟食品的用具要严格分开外,餐厨在接触生肉、生菜等生鲜食品后,要及时洗手。学校食堂应尽量避免制作冷荤菜,最好现做现吃。

5.  未售卖完的食物应当及时放入冷柜储藏,重新售卖前必须充分蒸煮或回锅彻底加热,不要售卖隔顿或隔夜凉菜。

6.  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的情况,餐饮服务单位应当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同时保持厨房现状,留存可疑食物、用具等,等待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取样。

7.  消费者出现食物中毒症状时应当及时就医,同时注意留存可疑食物、呕吐物、分泌物等,便于后期溯源。可以打电话询问共同就餐的同伴是否有类似症状,并将这些情况反映给医生或疾控人员,便于排查病因,针对性的治疗。

8.  除致病微生物外,豆浆、豆角未充分加热和误食亚硝酸盐也是集体食堂常见的食物中毒原因,要引起高度重视。

编辑:foodqm

 
分享:

食品伙伴网质量服务部为您提供专业的SC咨询指导、企业标准备案、供应商审核、FDA注册咨询、ISO9001、ISO22000、HACCP、有机食品认证等服务。
联系电话:0531-82360063
电话/微信:15269187106


HACCP联盟

食品质量管理
关键词: 餐饮 食品安全
[ 网刊订阅 ]  [ 质量管理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质量管理
点击排行
收缩

在线咨询

  • 0531-82360063
  • 邮箱
  • 联系人
  • 联系人

     
     
    Processed in 0.437 second(s), 293 queries, Memory 2.42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