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则对技术负责人要求
2016版本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对技术负责人规定:
4.2.3 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能力,全面负责技术运作;质量负责人应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得到实施和保持;应指定关键管理人员的代理人。
CNAS-CL01中对技术负责人规定
4.1.5 h) 有技术管理者,全面负责技术运作和提供确保实验室运作质量所需的资源;
二、技术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 全面负责本公司技术工作管理,贯彻执行CNAS-CL01(即《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要求和持续改进管理体系有效性;
2 负责本公司技术作业指导文件、技术记录表格、第三层文件的批准及相关体系文件的审核;
3 负责新开展项目的提出、论证审批工作;
4 组织有关人员解决检测活动中的技术问题,并保证资源的提供;
5 制定本公司员工年度培训、考核计划;
6 审批年度质量监控计划、参加能力验证计划与实验室间比对计划;
7 审批期间核查计划、方案、作业指导书及不确定度报告;
8 制订技术改造的措施和方案,并负责规划措施的论证和审定工作。
9 负责检验人员技术能力和水平及其资格的确认;
10 负责环境设施的配置、改造或维修报告的审批;
11 批准允许偏离的申请,批准仪器设备量值溯源计划,批准标准物质报废申请。
12 主持选择合格的分包方,审批分包方评审结论和合格分包方名册;
13 审核供应品和服务采购申请中的技术内容;
14 主持不符合工作的评价;
15 审批仪器设备周期检定、校准计划,确保量值溯源。
三、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条件
1 具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经实验室主任任命;
2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同等能力:专科8年相关工作经验(本科5年先关工作经验,研究生2年);
3 掌握与本实验室检测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4 接受过实验室认可的系统培训,能够了解认可的基本要求;
5 掌握管理体系方面的知识,熟悉本实验室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
6 有一定的组织能力、管理能力和业务能力;
7 能够处理检测工作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能准确判断检测结果的正确性;
8 有相应的计量学知识及测量不确定度的估算能力,能对检测结果的正确性作出判断;
9 能够对检测结果提出意见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