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控制物理污染方面,应注重异物管理,如玻璃、金属、砂石、毛发、木屑、塑料等,并建立防止异物污染的管理制度,制订控制计划和程序,如工作服穿着、灯具防护、门窗管理、虫害控制等。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GB14881-2013)6.3.2中规定:
进人食品生产场所前应整理个人卫生,防止污染食品。
进入作业区域应规范穿着洁净的工作服,并按要求洗手、消毒;头发应藏于工作帽内或使用发网约束。
进入作业区域不应配戴饰物、手表,不应化妆、染指甲、喷洒香水;不得携带或存放与食品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
8.4.1中规定:
应建立防止异物污染的管理制度,分析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途径,并制订相应的控制计划和控制程序。
应通过釆取设备维护、卫生管理、现场管理、外来人员管理及加工过程监督等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食品受到玻璃、金属、塑胶等异物污染的风险。
应釆取设置筛网、捕集器、磁铁、金属检査器等有效措施降低金属或其他异物污染食品的风险。
当进行现场维修、维护及施工等工作时,应釆取适当措施避免异物、异味、碎屑等污染食品。
6.6.4中规定:
工作服的设计、选材和制作应适应不同作业区的要求,降低交叉污染食品的风险;应合理选择工作服口袋的位置、使用的连接扣件等,降低内容物或扣件掉落污染食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