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冀市监函〔2019〕38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党政办公室:
2019年中高考在即,为防范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考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中高考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风险防控
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考生身体健康、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职责分工,科学制定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为考生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
二、落实监管责任,全面排查风险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主动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考生学校联系,提前掌握考点设置情况,在中高考前,以学校食堂、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接待考生的宾馆酒店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考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超市、小卖部进行全面检查和风险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其在考前整改到位,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供餐和食品销售单位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必要时停业整顿,坚决保障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严禁无证经营行为。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所有中高考涉及到的学校、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考生接待宾馆酒店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及学校周边超市、小卖部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全覆盖,一个都不能少。二是确保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干净卫生、符合食品经营许可条件,食品销售、加工制作等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不存在非法添加、使用亚硝酸盐、腐败变质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等行为。三是确保学校及学校周边超市、小卖部不存在销售无生产厂家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食品生产许可、无食品标签的“五无”食品,无过期和变质食品。
三、实施驻点保障,开展检查巡查
中高考期间,各地要启动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机制。要结合本地实际,对相关涉考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全程监督或重点监督,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监管责任制。对学校食堂、考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集中就餐点实施全程监督、驻点保障,逐一审查食谱、每餐开展监督检查,做到每日每餐必查;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接待考生的宾馆酒店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超市、小卖部在考试期间实施重点监督、巡查保障,逐一审查食谱、每日进行巡查;对驻点检查、监督巡查以及家长反映的涉及考生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问题和行为,要严厉打击,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要加强中高考期间食品安全知识和食物中毒防范常识的宣传,增强广大考生和家长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不食用生冷食品、不洁食品、过期食品,不在无证摊店、路边摊点用餐。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教培训,提高涉考单位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督促餐饮服务、食品销售单位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强化应急值守,确保食品安全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认真做好中高考期间网络、报纸等媒体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保障12315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及时处理各类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处置有效、上报及时,防止事态扩大,严防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3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