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服务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质量管理 » 质量管理综合 » 正文

市场监管总局 教育部部署开展 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9-06  来源:市场监管总局
核心提示: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从抓紧安排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密切协作督查四个方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和教育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从抓紧安排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密切协作督查四个方面,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开展2019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做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要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严守安全底线,将风险隐患排查工作作为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的重要内容,组织精干力量,全面梳理风险点源,查找管理漏洞盲区,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

《通知》强调,要督促学校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自有食堂学校重点应从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设施设备运转、食品感官性状和保质期、卫生状况、有害生物滋生5个方面进行重点检查。采用校外集中供餐方式的学校,要重点检查食品原料采购查验制度落实情况、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落实情况以及形成有效的食品安全控制手段。

《通知》指出,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督促学校或经营企业进行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学校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情况开展抽查,发现自查不落实、走过场的,要对学校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和问责。同时,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编辑:foodqm

 
分享:

食品伙伴网质量服务部为您提供专业的SC咨询指导、企业标准备案、供应商审核、FDA注册咨询、ISO9001、ISO22000、HACCP、有机食品认证等服务。
联系电话:0531-82360063
电话/微信:15269187106


HACCP联盟

食品质量管理
[ 网刊订阅 ]  [ 质量管理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质量管理
点击排行
收缩

在线咨询

  • 0531-82360063
  • 邮箱
  • 联系人
  • 联系人

     
     
    Processed in 0.547 second(s), 515 queries, Memory 3.98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