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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问题处置情况的通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27  来源: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核心提示: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10月13日-10月19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餐饮单位16户,现将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近期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问题处置情况的通报
 
  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大检查”专项整治工作,10月13日-10月19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餐饮单位16户,现将检查问题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1.北京龙光食府餐饮有限责任公司(招牌名称:盘盘儿火锅)
 
  存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给予警告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2.通用磨坊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北京西单冰淇淋店(招牌名称:哈根达斯)
 
  存在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处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给予警告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3.北京老满五小吃店(招牌名称:老满五小吃店)
 
  存在场所内有污染源,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等有霉斑、污垢、积油、积水等情形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给予警告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4.北京福荣居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渝州香家)
 
  存在未按要求进行食品贮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给予警告处罚,同时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立即停止该企业在订餐平台的线上经营活动。
 
  5.北京德聚香苑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德聚香苑)
 
  存在未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给予警告处罚。
 
  6.北京味浓情浓小吃店(招牌名称:味浓情浓)
 
  存在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依据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给予警告处罚。
 
  7.北京知味麻辣餐饮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昱匠)
 
  存在未按规定履行进货查验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给予警告处罚。
 
  8.北京超然盛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杨家包子)
 
  存在未设置“光盘行动”标识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给予警告处罚。
 
  9.北京牦小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牦小馆)
 
  存在未设置“光盘行动”标识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八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依据《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给予警告处罚。
 
  10.北京烟火人间创意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芭莎艺术更新场店)
 
  存在未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给予警告处罚。
 
  11.北京中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老边饺子馆)
 
  存在未按规定对餐具洗净、消毒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12.吉羊三宝(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吉羊三宝)
 
  存在培训记录不全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13.北京为之味餐饮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招牌名称:川成元)
 
  存在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的盖子未非手动开启,地面有积油积水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14.北京阳城兴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招牌名称:丽华快餐)
 
  存在未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15.北京雨田贵诺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招牌名称:老诚一锅)
 
  存在未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16.北京和合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宣武门快餐店(招牌名称:和合谷)
 
  存在培训记录不全的行为,给予责令改正。
编辑:foodq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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