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仓库保管员负责来料时的进货查验,查验内容包括:
厂家资质
仓库保管员根据采购部门部提供的有资质厂家清单,查看供货厂家是否符合要求。
随货文件
仓库保管员检查检验报告、送货单、装箱单、发票。
物料
仓库保管员检查物料名称、数量、重量是否与送货单一致。
包装状况
外包装应完好,包装应无破损、渗漏,包装应无受潮、水渍、霉变、虫蛀、虫咬,包装标签应内容清晰、无破损现象。
2、查验完毕后,及时填写查验记录,并将物料的存放于仓储区内的待检区,仓储条件应符合要求,并有待验的醒目标识。
3、 查验完毕并合格后,仓库物料保管员填写物料请验单交质检部门,质检部门取样员接到请验单后,应立即取样,如不能立即取样,应在两天内取样检测,对于车间急用的物料,仓库保管员应在请验单上说明。
4、如有不合规定的项目,应及时告知质量授权人,根据情况作出降级使用、退货或销毁处理。
二、取样
1、物料到厂,由仓库经过外观初检后,填写请验单,交QA,如无请验单或请验单内容不够详细,QA有权拒绝抽样化验。
2 、QA接到请验单后,一般情况下应在两天内到场取样,加急请验的应提前告知QA,及时安排当天取样。
3、取样前需要核对请验单内容,应根据不同品种、不同要求,对进厂原辅料、包材进行检查:
包装的完整性,应无污染、水渍、虫蛀、霉变等情况;
品名、规格、批号、生产厂家、数量、批准文号,生产日期和失效日期等信息;
是否有合格证以及检验报告书,
核对无误后,方可按要求随机抽样,如不符合情况,取样人员应立即停止取样,将观察的的不符合规定现象记录在取样记录中,并通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可与采购人员和供应商一起进行。
4、取样器具(包括取样针、取样器、不锈钢勺、吸管等)应洗涤干净干燥待用。盛装样品的聚乙烯塑料袋或玻璃瓶,要清洁、干燥、密封,防止样品受潮或异物混入。
5、取样时,取样员更衣、清洁及消毒双手、带手套、帽子、口罩,应按不同样品的不同洁净度要求,使用与生产相同洁净级别的采样室(车),以保证样品及原包装物品的质量要求,以免污染。
6、抽样必须具有代表性,取样规则如下:
抽样方法:
在每批原材料不同位置抽取样本,使样本平均分布在该批原材料的各个位置,如有摆放位置没法取样时,在卸货过程中抽取样本。
取样件数:
以一批交货时数量为“一批”,样本单位为kg、个、件等。原辅料按批取样,设每批件数为n,当n≤3时,每件取样;当3>n≤300时,取样件数√n +1;
取样量:
按原辅料包材取样件数每件中随机取样,注意取样的代表性和均一性。取样量为全检量的三倍量,分成三份,一份用于检验,两份用于留样样品。
核对
检验人员应核对检验样品盒检验记录,包括品名、规格和批号,无误后方可进行检验。
7、取样结束后,对于桶装物料,将内层塑料袋用扎丝扎紧,将桶盖封好后,贴上取样人员签字及日期取样标签。对于袋装物料,需要将取样口用专用封口贴封好,贴上取样人员签字及日期的取样证。
8、取样袋(瓶)要要有名确的标识,标识上应填写品名、规格、样品来源、原厂批号、进厂编号、取样量、储存条件、取样人、取样日期。
9、取样后应及时填写取样记录。内容包括:品名、供应商或厂家、规格、数量、取样量、取样日期,取样人签字。
10、取样员将样品带到质检部门,根据理化和微生物检验量、留样量进行分样,并填写原辅料分样记录。
三、检验
1、核对
化验员领到样品后,核对标签的物料名称,批号,规格、件数、批数量、取样量等是否与请验单一致,如不符合应通知取样员和仓库,并进行核实。
2、领样
核对完毕后,填写领样记录,领取样品。
3、检验
按照原辅料检验操作规程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4、判定
如合格,质检部门出具由质量授权人签字的物料放行单,仓库保管员接到物料放行单后,将物料转移至合格品区,并有合格标识。
如不合格,质检部门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经质检部门主管,质量负责人签字后交采购部门,由采购部门与厂家协商解决,避免以后类似事情的发生。若是退货要质检部门填写《不合格品评审处置单》,进行退货处理。退货时,应有退货记录;销毁时,应用销毁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