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服务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质量管理 » 质量管理综合 » 正文

如何预防职业病?预防职业病,作为劳动者, 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5-07  来源:食品质量管理公众号  作者:网络
核心提示:如何预防职业病?预防职业病,作为劳动者, 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一、倡导健康工作方式
 
  积极传播职业健康先进理念和文化。国家机关、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国有企业等单位的员工率先树立健康形象,争做“健康达人”。
 
  二、树立健康意识
 
  积极参加职业健康培训 ,学习和掌握与职业健康相关的各项制度、标准,了解工作场所存在的危害因素,掌握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岗位操作规程、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方法。
 
  三、强化法律意识
 
  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罹患职业病的劳动者,建议及时诊断、治疗,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劳动过程防护
 
  劳动者在生产环境中长期接触粉尘、化学危害因素、放射性危害因素、物理危害因素、生物危害因素等可能引起相关职业病。建议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注意各类危害的防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自觉、正确地佩戴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学习掌握现场急救知识和急性危害的应急处置方法,能够做到正确的自救、互救。
 
  六、加强防暑降温措施
 
  建议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等劳动者注意预防中暑。可佩戴隔热面罩和穿着隔热、通风性能良好的防热服,注意使用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进行降温。建议适量补充水、含食盐和水溶性维生素等防暑降温饮料。
 
  七、长期前倾坐姿职业人群的健康保护
 
  长时间伏案低头工作或长期前倾坐姿的职业人群,应注意通过伸展活动等方式缓解肌肉紧张,避免颈椎病、肩周炎和腰背痛的发生。在伏案工作时,需注意保持正确坐姿,上身挺直;调整椅子的高低,使双脚刚好合适地平踩在地面上。长时间使用电脑的,工作时电脑的仰角应与使用者的视线相对,不宜过分低头或抬头,建议每隔1~2小时休息一段时间,向远处眺望,活动腰部和颈部,做眼保健操和工间操。
 
  八、以站姿作业为主的职业人群的健康保护
 
  教师、交通警察、医生、护士等以站姿作业为主的职业人群,站立时,建议两腿重心交替使用,防止静脉曲张,建议通过适当走动等方式保持腰部、膝盖放松,促进血液循环;长时间用嗓的,注意补充水分,常备润喉片,预防咽喉炎。
 
  九、长时间固定体位作业职业人群的健康保护
 
  驾驶员等长时间固定体位作业的职业人群,建议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做到规律饮食,定时定量;保持正确的作业姿势,将座位调整至适当的位置,确保腰椎受力适度,并注意减少震动,避免颈椎病、肩周炎、骨质增生、坐骨神经痛等疾病的发生;作业期间注意间歇性休息,减少憋尿,严禁疲劳作业。
 
  附:职业病小知识:
 
  一、常见的职业病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的规定,原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职业病目录为10类115种。
 
  (1)尘肺。
 
  (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3)职业中毒。
 
  (4)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包括中暑、航空病、手臂振动病。
 
  (5)生物因素所致的职业病:包括炭疽、森林脑炎、布氏杆菌病。
 
  (6)职业性皮肤病:包括接触性皮炎、根据《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7)职业性眼病:包括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
 
  (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包括噪声性耳聋、铬鼻病、牙酸蚀病。
 
  (9)职业性肿瘤:包括石棉所致肺癌和间皮瘤、砷所致肺癌和皮肤病、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等。
 
  (10)其他职业病:包括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和棉尘病等。

 
  二、职业病诊断需要什么材料
 
  (一)职业史、既往史;
 
  (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
 
  (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
 
  (四)工作场所历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五)诊断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必需的有关材料。
 
  用人单位和有关机构应当按照诊断机构的要求,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其中最重要的两份材料是有关职业史、既往史材料和有关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材料。第一份是要证明你在工作中能够接触到职业病危害,一般需要用人单位提供;第二份材料是要证明你的健康存在问题,可以由一般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如果没有这两份材料,职业病诊断机构可能就不会受理你的职业病诊断申请。
 
  三、疑似职业病劳动者怎么维权
 
  疑似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存在患有职业病的可能,但是还没有明确的诊断结果,需要进一步检查。通俗来说,疑似职业病就是对疑似患有职业病劳动者是否患有职业病的一种观察。
 
  对于劳动者来说,疑似职业病虽然还未能明确诊断,但其与职业病的危害有着事实上的联系,因此疑似职业病也可以向劳动者进行索赔。
 
  疑似职业病劳动者维权方法及注意事项:
 
  1、发现疑似职业病时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进行检查,诊断、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2、在劳动者进行诊断、观察期间,劳动者可享有停工留薪,原工资待遇不变;
 
  3、在劳动者进行诊断、观察期间,用人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关系;
 
  4、若劳动者发现疑似职业病,用人单位未履行上述义务,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
 
  四、维权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编辑:foodqm

 
分享:

食品伙伴网质量服务部为您提供专业的SC咨询指导、企业标准备案、供应商审核、FDA注册咨询、ISO9001、ISO22000、HACCP、有机食品认证等服务。
联系电话:0531-82360063
电话/微信:15269187106


HACCP联盟

食品质量管理
[ 网刊订阅 ]  [ 质量管理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推荐图文
推荐质量管理
点击排行
收缩

在线咨询

  • 0531-82360063
  • 邮箱
  • 联系人
  • 联系人

     
     
    Processed in 0.840 second(s), 717 queries, Memory 4.6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