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80/20原则和ABC分类法
ABC分类法是将采购企业的采购物资进行分类的方法,而不是针对供应商分类的,但是将采购物资分门别类自然就可以将提供这些物资的供应商相应地区别开来,相应地,采购精力分配也应有所侧重,针对不同重要程度的供应商采取不同的策略。
ABC分类法的思想源于80/20原则,大意是采购数量仅占20%的物资的采购价值常常占到80%,而剩余采购数量为80%的物资的采购价格却只有20%。80/20原则将供应商按照物资的重要程度划分为两类:重点供应商和普通供应商,即占80%价值的20%的供应商为重点供应商,而其余只占20%采购金额的80%的供应商为普通供应商。
对于重点供应商,应投入80%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管理与改进。这些供应商提供的物资为企业的战略物品或需集中采购的物资,如汽车制造企业需要采购的发动机和变速器,电视机制造企业需要采购的彩色显像管以及一些价值高但供应保障不力的物品。而对于普通供应商则只需投入20%的时间和精力就足够了。因为这类供应商所提供的物品的运作对企业的成本、质量和生产的影响较小,例如办公用品、维修备件、标准件等物资。
当然,根据80/20原则细分的供应商种类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企业生产结构和产品线的调整,企业要适时地重新划分。例如随着液晶电视的日益普及,电视制造企业原来重点采购的显像管可能慢慢地就会成为普通物资,而该类供应商可能就会由重点供应商降级为普通供应商。
二、按照合作关系的深浅分类
按照采供双方的合作关系由浅到深的次序,将供应商分为短期目标型、长期目标型、渗透型、联盟型和纵向集成型5类。
1)短期目标型
短期目标型是指采购商和供应商之间是交易关系,即一般的买卖关系。双方的交易仅停留在短期的交易合同上。双方最关心的是如何谈判、如何提高自己的谈判技巧和议价能力使自己在谈判中占据优势,而不是如何改善自己的工作而使双方都获利。供应商根据合同上的交易要求提供标准化的产品或服务,保证每一笔交易的信誉。当交易完成之后,双方的关系也就终止了,双方的联系仅仅局限在采购方的采购人员和供应方的销售人员之间,其他部门的人员一般不会参加双方之间的业务活动,双方也很少有业务活动。
2)长期目标型
长期目标型是指采购方与供应商保持长期的关系,双方可能为了共同的利益对改进各自的工作感兴趣,并以此为基础建立起超越买卖关系的合作。长期目标型的特点是建立了一种合作伙伴关系,双方工作的重点是从长远利益出发,相互配合,不断改进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共同降低成本,提高共同的竞争力。合作的范围遍及各公司内部的多个部门。例如,采购方对供应商提出新的技术要求,而供应商目前还没有能力实现,在这种情况下,采购方可能会对供应商提供技术上和资金上的支持。当然,供应商的技术创新也会给采购方的产品改进提供契机,采购方向供应商提供支持的原因也在于此。
3)渗透型
渗透型供应商关系是在长期目标型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指导思想是把对方公司看成自己公司的一部分,对对方的关心程度较之上面两种都大大提高了。为了能够参与对方的活动,采购企业甚至会在产权上采取一些恰当的措施,如相互投资、参股等,更多采购干货与资料领取关注微信公众号每天学点知识专栏以保证双方利益的共享与一致性。同时,在组织上也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双方派员加入到对方的有关业务当中去。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更好地了解对方的情况,供应商可以了解自己的产品在采购方企业中起到了什么作用,便于发现改进的方向;而采购方也可以了解供应商是怎样制造那些物资的,从而提出可行的改进意见。
4)联盟型
联盟型供应商关系是从供应链角度提出的,其特征是在更长的纵向链条上管理成员之间的关系,双方维持关系的难度更高了,要求也更严格。联盟成员的增加往往需要一个处于供应链上核心位置的企业出面协调各成员之间的关系,它常被称为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
5)纵向集成型
纵向集成型供应商是最复杂的关系类型,即把供应链上的成员企业整合起来,像一个企业一样。成员企业仍然是完全独立的企业,决策权属于自己。在这种关系下,每个企业都要充分了解供应链的目标、要求,在充分掌握信息的条件下,自觉地作出有利于供应链整体利益而不是企业的个体利益的决策。这一类型的供应商关系目前还只停留在学术讨论层次,实践中案例极少。
三、模块法
供应商分类的模块法是依据供应商与本企业的相互重要性程度构造的分析矩阵来分析供应商类型的方法。根据供应商分类模块法将供应商分为商业型、重点商业型、优先型和伙伴型供应商四种类型:
(1)重点商业型供应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方的采购业务对他们来说无关紧要,但该业务对本单位却是十分重要的,这样的供应商就是需要注意改进提高的“重点商业型供应商”。
(2)商业型供应商:
对于供应商和采购方都不是很重要的采购业务,相应的供应商可以很方便地选择更换,那么这些采购业务对应的供应商就是普通的“商业型供应商”。
(3)伙伴型供应商:
供应商认为本采购企业的采购业务对于他们来说非常重要,供应商自身又有很强的产品研发能力等,同时该项采购业务对本企业也很重要,这些业务对应的供应商就是“伙伴型供应商”。
(4)优先型供应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方的采购业务对他们来说非常重要,但该项业务对于本企业来说却并不是十分重要,这样的供应商无疑有利于本企业,即为“优先型供应商”。
四、供应商关系谱
供应商关系谱是将供应商分为不可接受的供应商、可接受的潜在供应商及5级不同层次的已配套的供应商,
第1层次的供应商为触手可及的关系,因采购价值低,它们对采购企业显得不很重要,因而无需与供应商或供应市场靠得太紧密,只要供应商能提供合理的交易即可。处理这类供应商的关系可采取现货买进方式。
第2层次的供应商要求企业对供应市场要有一定的把握,如了解价格发展趋势等。采购的主要着力点是对供应市场保持持续接触,在市场竞争中买到价格最低的商品。
第3层次的供应关系必须做到双方运作的相互联系,其特征是公开、互相信赖。一旦这类供应商选定,双方就以坦诚的态度在合作过程中改进供应、降低成本。通常这类供应商提供的零部件对本单位来说属于战略品,但供应商并不是唯一的,本单位有替代的供应商。这类供应商可以考虑长期合作。
第4层次供应商的关系就成为一种共担风险的长期合作关系,其重要的特征是双方都力求强化合作,通过合同等方式将长期关系固定下来。
第5层次是互相配合形成的自我发展型的伙伴供应商关系。这种关系意味着双方有共同的目标,必须协同作战,其特征是为了长期的合作,双方要不断地优化协作,最具代表性的活动就是供应商主动参与到采购方的新产品、新项目的开发业务中来,而采购企业亦依赖供应商在其产品领域内的优势来提高自己产品开发的竞争力。
除此之外,供应商分类方法还有很多。比如按供应商的规模和经营品种进行供应商的细分,按照物资相对采购企业的重要性与风险共担程度进行供应商细分等。一个企业应该采用哪种分类方法管理供应商,应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