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该规程指导规范,各工段在管道清洗过程中按一定的要求、程序和工作质量达到预定的目标,该目标的内容是防止任何污染给食品生产造成的不合格,并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范 围
该规程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设备、管道清洗工作。如有变动和更改,按新的版本执行。
三、原 料
氢氧化钠≥95%) 、硝酸≥65%) 、水
测定用精密试纸(6.4-8.0)
四、操作规程
1、各机台每次生产前或者生产结束,由各岗位操作工或当班班长通知各操作人员进行清洗操作。
操作人员应对各管路的清洗做好计划,以免因清洗不及时而耽误生产。
如果清洗设备异常或其它各种原因所致的生产延误应向当班班长及时汇报,如果当班班长不能及时解决汇报生产经理共同解决。
2、所需清洗的管线确定后,正确连接清洗管线,连接管线时,各管接头应注意是否拧紧,各罐盖是否盖严,排地阀是否关闭,并仔细检查所连接管线是否由前一工序并向后一工序,而构成正确导入。
3、按照清洗要求的时间、温度参数、进行清洗程序。
4、泵入时,注意检查清洗液的温度变化。
5、清洗时密切注意清洗管路沿线的各罐的液位变化,泵入罐内完后及时关闭输料泵如有异常,立即查找原因。
6、清洗结束后,操作人员应恢复至生产管线,同时检查清洗效果:清洗后的管线、罐、设备不能有清洗液残留,用PH试纸测残水PH值,PH值为6--7清洗后的管线、罐、设备应清洁、明亮无肉眼可见杂质,无污垢,残水清澈。
7、清洗液要求:
水液要求达到所供自来水的要求,清洗液要求无肉眼可见杂质,无污浊。
五、清洗技术要求
1、 清洗程序
CIP清洗分为碱洗、水洗、酸洗三种清洗方式。
(1)碱洗(总时间40分钟)
碱冲洗30—40分钟(排放)
(2)水洗步骤(总时间10分钟)
热水冲洗5-10分钟(排放)、冷冲洗5-10分钟(排放)
(3)酸洗总时间40分钟)
酸冲洗30—40分钟(排放)
2、温度及浓度要求
(1)碱洗,碱液浓度1.5-2.5%,温度80℃。
(2)热水洗,温度80℃。冷冲洗常温
3、做好清洗原始记录(时间、温度、浓度、操作人等)。
4、清洗原则及频次
(1)设备生产前必须进行碱洗和水洗进行清洗;生产结束后用水洗
(2)设备清洗结束后不生产停机超过24小时,再次开机必须重新进行清洗;
(3)连续生产产品达到24小时重新进行清洗;
(4)生产一周或停产一周后必须执行一次完整的酸水碱清洗。
(5)设备执行清洗后不超过12小时需再次生产时执行热水冲洗程序。
(6)其他临时性的水洗。
六、清洗流程
1、生产前
碱冲洗(排放),
热水冲洗(排放)
冷水冲洗(排放)
2、生产后
热水冲洗(排放)
冷水冲洗(排放)
3、周生产前
碱冲洗(排放),
热水冲洗(排放)
酸冲洗(排放),
热水冲洗(排放)
冷水冲洗(排放)
七、监督检查
1、各工序清洗必须责任到人。
2、清洗状态,班组长应认真检查。
3、特殊情况应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八、控制与监控
1、每段清洗前必须检测酸碱浓度,酸1.5-1.8%,碱1.5—2.5%
2、每段清洗后,酸碱的溶液必须保持清洗前的量。如不足必须补足,
3、做清洗必须有两人互相配合。
4、生产部、品控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不符合要求将进行相应处罚。
5、投料时必须做好防护,取料必需戴橡胶手套及防护眼罩投料轻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