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1、目的
确保正确地识别产品,根据需要保持对产品进行追溯的能力。
2、适用范围
包装材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标识和追溯活动的控制。
3、职责
3.1 品管部作为实施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如下事宜:
3.1.1 对公司标识活动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2 根据需要保持对采购、验收、生产、储存、防护和交付过程进行追溯的能力;
3.2 仓库作为实施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包装材料的标识;
3.3 加工车间作为实施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生产现场产品的标识;
3.4 出口部作为实施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入库成品的标识、成品装运交付时的标识;
4、工作程序
4.1 为了确保正确地识别和回收产品,公司规定在产品接收、生产和交付的各阶段都要进行适当的标识。
4.2 产品标识的内容必须满足对产品进行识别和保持追溯能力的需要,包括:产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或产品溯源代码、检验和试验状态、食品安全责任人、产品来源、指定用途、接受产品和服务的顾客等。
4.3 产品标识的方式可以是标志牌、指定区域、标签和包装物的文字、图案和产品溯源代码。
4.4 公司建立完整的产品标识溯源代码制度,以实现产品可追溯能力。其编码方式见详细的《产品识别代码计划》
4.5 产品的标识必须清晰、醒目、不易损坏和丢失。
4.6 产品在出入库、转序和交付时必须仔细核对标识。发现标识不清或丢失,要立即停止工作,由原标识部门进行追溯,重新进行标识。
4.7 公司通过保持完整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记录,实现对产品、过程的适当的追溯:
4.7.1 仓库保管负责填写和保管进货记录和码单,记录购进产品的名称、数量、入库日期、供方名称和经办人。进货记录和码单保存3年。
4.7.2 加工车间负责填写和保管产成品日报表、入库登记表、出入库记录。上述记录保存3年。
4.7.3 品管部负责填写和保管的检验记录。
4.7.4销售部负责填写和保管销售台账,销售台账保存3年。
4.8 顾客对产品的追溯性有特殊要求时,由贸易科进行策划,提前做好工作,确保追溯能力的实现。
4.9公司通过内部审核和例行的监督检查,对标识活动和追溯能力的保持情况进行检验和验证。
二、产品召回程序
1、目的
确保不符合国内外相关的新规定、新标志、食品安全卫生项目的产品,及时召回控制的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不能满足国内外新规定、新食品安全管理要求时,对产品实施召回控制措施。
3、职责
3.1销售部作为实施产品召回控制程序的主要责任部门,负责如下事宜:
3.1.1做好产品销售记录;
3.1.2 保持与顾客的联系,根据国内外规定及相关卫生标志的要求,将不合格产品按销售记录及时对产品进行召回;
3.1.3 组织各部门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评审,将不合格原因上报给总经理。
3.2 品管部作为实施产品召回控制程序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
3.2.1 根据不合格原因查清归属,通知责任部门;
3.2.2 检查其他产品,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3.2.3制定和实施纠正措施,监督检查召回工作有效性。加工车间作为产品召回控制程序的相关责任部门,负责召回产品的处置。
4、工作程序
4.1销售部在产品发运时应做好产品销售记录,记录项目包括:客户名称、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合同签订日期、产品编码、发货日期、客户电话及产品发往的目的地。
4.2销售部应保持与顾客的联系,及时收集国内外新规定和要求,分析顾客的满意和投诉的信息,并做好记录。
4.3 当产品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启动产品召回程序:
4.3.1 将严重损害消费者健康或导致死亡。
4.3.2 产品可能导致一般性的健康危害。
4.3.3 产品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健康损害,但存在质量、规格、品质等缺陷。
4.3.4产品不符合新规定和卫生标志时。
4.4 销售部组织各部门对召回的产品和库存的产品进行评审,查清不合格原因并做出处置措施,上报给总经理。同时通知责任部门立即分析原因,制定实施纠正措施。
4.5 公司准备实施食品召回计划时应及时通知当地检验检疫部门或当地农业部门,包括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及产品销售区域、召回原因及相关危害。
4.6 品管部按照《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对产品进行追溯,监督检查召回产品的有效性,查清数量及标识情况,防止不合格产品遗漏,并对其他产品进行检查,防止发生类似不合格产生。
4.7 加工车间根据评审结果,对召回产品进行处置。
4.8品管部对责任部门的纠正措施情况进行监督,对结果进行验证,并立即对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及相关文件做出修改和验证。
4.9销售部根据车间处置结果及品管部验证结果向顾客提供答复。
5、文件和记录
5.1 《发货记录》
5.2 《纠正措施实施记录》
附:
XXX有限公司产品召回演练记录
记录编号:
一、计划制订
编制人 |
编制时间 |
||
批准人 |
批准时间 |
||
备注 |
二、召回小组
姓名 |
||||
部门 |
||||
职务 |
||||
职责 |
三、召回范围
产品商标 |
||||
产品名称 |
||||
生产日期 |
||||
生产批次 |
||||
产品包装 |
||||
产品数量 |
||||
分布范围 |
四、召回步骤和期限
步骤 |
开始时间 |
完成期限 |
备注 |
确认回收范围 |
|||
编制回收公告 |
|||
发布招回信息 |
|||
产品回收行动 |
|||
回收产品处理 |
|||
确认回收完成 |
|||
编制回收报告 |
五、召回原因
六、召回方法和途径
七、召回产品的处理
八、召回的公关计划
a)召回小组成员的信息,包括成员名单,24小时联系方式,代表的 部门和所承担的职责。
b) 召回产品的信息:回收产品名称,代号或批号,工厂名称,生产日期等;回收的原因,回收产品分销的区域(包括地区、分销商名称和地址);产品回收的方法、途径和时间。
c) 受召回产品的不合格影响的其他信息,如已使用待回收产品的后果和对策,与召回有关的费用和赔偿。
d) 给进口商召回收计划范本,或作为回收信息的附件,以便他们通知和协助召回。